拟对浙江基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保护器600万件、智能电子转换器9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正文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基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保护器***万件、智能电子转换器**万件建设项目 **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昆鹏街道灵展路***号*幢 **基电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筑面积****.**㎡,总投资****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保护器***万件、智能电子转换器**万件的生产规模。 于****年*月**日在海经区管委会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厂房基建。 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瓯**西片污水处理厂排放。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焊接烟尘、焊接废气。废气根据环评要求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集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海经区经信生态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海经区经信生态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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