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2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盟源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盟源机动车回收拆解利用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评价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盟源机动车回收拆解利用处置项目 ***盟源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省******枫亭镇蔡襄北街****-*号 **松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盟源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盟源机动车回收拆解利用处置项目位于**省******枫亭镇蔡襄北街****-*号。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项目建成后年拆解回收报废机动车*****辆。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施工活动主要为车间地面的防腐防渗和各分区区域间隔等,且工期较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废气:项目主要废气为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相应标准。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水质符合相关标准后,排入*政污水管网纳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由企业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送至工业固废处置场处理;危险废物由企业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地下水环境、土壤:项目发生泄漏事故时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为防止事故情况下泄漏物质对项目所在地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机动车预处理区、初期雨水池及事故应急池采用重点防渗措施;一般固废间、拆解区及车辆暂存区等区域采用一般防渗措施。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局审批股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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