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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龙溪河梁平区仁贤至和林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正文内容

***水利局关于***龙溪河**区仁贤至和林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审批***龙溪河(**区仁贤至和林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水利文〔****〕**号)和相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工程位置和工程任务 ***龙溪河**区仁贤至和林段综合治理工程位于**区仁贤街道、和林镇、屏锦镇、聚奎镇、金带街道,涉及龙溪河干流河段、七涧河段和聚奎河段,治理河道总长**.**km。工程建设任务以防洪排涝为主,兼有改善区域人居环境等综合效益。 二、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 (一)同意工程区防洪标准采用**年一遇。 (二)基本同意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治理河道长**.**km,其中:龙溪河干流段**.**km、七涧河段*.**km、聚奎河段*.**km。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护岸工程、排涝建筑物工程、穿堤建筑物工程、疏浚工程、桥梁工程、修复工程和其他工程。**护岸工程总长**.**km,改建护岸工程长*.**km,**下河梯步**处;**排涝管涵**处;**穿堤管涵**处、箱涵*处;疏浚河道*.**km;**、改建人行桥***.**m/**座;修复加固七涧河拦河堰*处;**其他安全监测设施、防护设施等。 三、工程布置和主要建筑物 (一)同意工程等级和设计标准。龙溪河干流段、七涧河段和聚奎河段护岸工程、穿堤涵洞设计洪水标准为**年一遇,建筑物级别为*级。 (二)同意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年,护岸工程、涵洞等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三)基本同意工程总布置。工程由龙溪河干流段、七涧河段、聚奎河段三部分组成。 *.龙溪河干流段 由五一广福段、和林**段、和林爱国段共*段组成,治理河道长**.**km。治理岸线长**.**km,其中:全斜式护岸**.**km,直墙式护岸*.**km,大块石护脚*.**km,人行桥***m/*座。**下河梯步**处、排涝管涵*处、穿堤管涵**处。 (*)五一广福段 上起于仁贤街道郑家坝寸石桥,下接龙溪河金带段综合治理工程起点,治理河道长*.**km,治理岸线长*.**km,其中:全斜式护岸*.**km,大块石护脚*.**km,人行桥**m/*座;天然岸坡长*.**km。 左岸桩号LZ*+***.**~LZ*+***.**段采用格宾石笼镇脚+生态袋护坡。右岸桩号LY*+***.**~LY*+***.**、LY*+***.**~LY*+***.**段采用格宾石笼镇脚+生态袋护坡,桩号LY*+***.**~LY*+***.**段为大块石护脚(抛填),桩号LY*+***.**~LY*+***.**段为天然岸坡。 桩号LZ*+***.**~LZ*+***.**段为*#人行桥。 **排涝管涵*处、穿堤管涵**处、下河梯道*处。 (*)和林**段 上起于龙溪河金带段综合治理工程终点,下接龙溪河和林段综合治理工程起点,治理河道长*.**km,治理岸线长*.*km,其中:全斜式护岸*.**km,大块石护脚*.**km,人行桥**m/*座;天然岸坡长*.**km。 左岸桩号LZ*+***.**~LZ*+***.**段采用格宾石笼镇脚+生态袋护坡。右岸桩号LY*+***.**~LY*+***.**段为天然岸坡,桩号LY*+***.**~LY*+***.**、LY*+***.**~LY*+***.**段采用格宾石笼镇脚+生态袋护坡,桩号LY*+***.**~LY*+***.**段为大块石护脚(抛填)。 桩号LZ*+***.**~LZ*+***.**段为*#人行桥。 **排涝管涵*处、穿堤管涵*处、下河梯道**处。 (*)和林爱国段 起于龙溪河和林段综合治理工程终点,止于和林镇爱国电站,治理河道长*.**km,治理岸线长**.**km,其中:全斜式护岸**.**km,直墙式护岸*.**km,人行桥**m/*座;天然岸坡长*.**km。 左岸桩号LZ**+***.**~LZ**+***.**、LZ**+***.**~LZ**+***.**、LZ**+***.**~LZ**+***.**段总长****m,采用混凝土挡墙。其余段**护岸段均采用全斜式护岸(格宾石笼镇脚+生态袋护坡)。 桩号LZ**+***.** ~ LZ**+***.**、LZ**+***.** ~ LZ**+***.**、LY**+***.** ~ LY**+***.**段分别建*#人行桥、*#人行桥、*#人行桥。 **排涝管涵*处、穿堤管涵**处、下河梯道**处。 *.七涧河段 上起七涧河屏锦镇纸厂,下止于聚奎镇高碑村,治理河道长*.*km,治理岸线长*.**km。采取提升改建和**护岸、疏浚河道(含堤顶步道改造提升)、加固拦河堰、修建跨河人行桥等措施。 **、改建护岸工程长*.**km,修建人行桥**.**m/*座。左岸桩号QZ*+***.**~QZ*+***.**段、右岸桩号QY*+***.**~QY*+***.**段总长***.**m,采用格宾石笼镇脚+生态袋护坡+实心栏杆。其余段采用格宾石笼镇脚+生态袋护坡。 桩号Q*+***.**~Q*+***.**段,长*.**km,对河道进行疏浚。右岸桩号QY*-***.**~QY*+***.**、QY*+***.**~QY*+***.**段(总长***.**m),提升改造人行步道,新增宽分别为*.*m、*.*m的彩色透水混凝土步道。 在桩号Q*+***.**处修复加固拦河堰*座。 **排涝管涵*处、穿堤管涵*处、下河梯道**处。 *.聚奎河段 上起于聚奎镇花园大酒店上游人行桥,止于爱和村固家桥下游***m处,治理河道长*.**km,治理岸线长*.**km,其中:全斜式护岸*.**km,人行桥**.**m/*座;天然岸坡长*.**km。 左岸桩号JZ*+***.**~JZ*+***.**、JZ*+***.**~JZ*+***.**段总长***.**m,右岸桩号JY*+***.**~JY*+***.**段长***.**m,三段共长***.**m,均采用格宾石笼镇脚+生态袋护坡+实心栏杆;其余段采用格宾石笼镇脚+生态袋护坡。 **排涝管涵*处、穿堤管涵**处、穿堤箱涵*处、下河梯道**处。 四、工期 基本同意工程总工期**个月。 五、征占地 基本同意实物复核调查成果。永久征收土地面积为***.**亩,其中:集体土地***.**亩(耕地***.**亩,园地*.**亩,林地***.**亩,交通用地*.**亩,其他土地*.**亩,住宅用地*.**亩,特殊用地*.**亩,公共设施用地*.**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亩,未利用土地*.**亩),国有土地**.**亩(河流水面**.**亩,灌木林地*.**亩,城镇住宅用地*.**亩,工矿用地*.**亩,交通运输用地*.**亩)。施工新增临时占地共计***.**亩,其中:耕地***.**亩,林地***.**亩。涉及拆迁房屋***.**m*,搬迁人口*人。 六、工程投资 工程投资和资金来源以*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准。 七、其他 (一)请你局督促项目法人完善开工前相关手续,及时开工建设。项目法人应自工程开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整个建设管理工作由你局负责。 (二)请你局按照批复内容,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安全属地监管备案,并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施工进行监督实施,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认真组织编制、审定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工程如期建成发挥效益。 (三)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 (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方案,严格按照***和**区配套政策和标准,做好征地补偿和安置工作。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将工程建设社会稳定风险降至最低。 附件:***龙溪河**区仁贤至和林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水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秦怡;联系电话:***—********) ***水利局关于***龙溪河**区仁贤至和林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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