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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远吴圩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及配套设施项目(定远吴圩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一阶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正文内容

***城乡*政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吴圩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及配套设施项目(**吴圩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一阶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项目合法性审查,结合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 你单位拟投资*****.**万元建设**吴圩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及配套设施项目,位于吴圩镇。建设内容:**标准化厂房*栋及配套设施,**一座****t/d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人工湿地,**尾水排放管网约****米。项目已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项目代码:****-******-**-**-******。从环境影响角度,我局同意你单位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指标、环境监测计划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在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 *.落实《报告书》中施工期污水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落实《报告书》中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按《**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和扬尘治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落实《报告书》中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方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要求。 *.落实《报告书》中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加强管理,落实表中措施,以减少固体废弃物在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落实《报告书》中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开工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项目临时占用基本农田等征占地手续,结合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避开植被生长茂密区域;加强对耕作层土壤的保护,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填埋等措施,施工完成后及时复垦恢复原种植条件;强化土石方、弃渣管理,严禁随意乱挖乱弃。 (二)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 *.落实《报告书》中污水治理措施。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泥脱水滤液、滤池压滤废液、除臭系统废水、化验室废水、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后与外来废水一并进行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厂设计工艺为“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曝气沉砂+调节池+一体化气浮设备+水解酸化池+反应沉淀一体化生化组合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配套湿地工程采用“生态塘+一级表流湿地+二级表流湿地+二级水生植物塘”,污水处理厂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COD≤**mg/L、NH*-N≤*.*mg/L和TP≤*.*mg/L)。 *.落实《报告书》中废气治理措施。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厌氧缺氧段)、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间产生的废气密闭收集,收集的恶臭气体经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及表*限值。项目设置***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今后不得规划和建设医院、学校等敏感建筑。 *.落实《报告书》中噪声治理措施。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及消声等措施减轻噪声污染,运营期污水处理厂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 *.落实《报告书》中固废治理措施。项目应规范设置危废库一座,危废库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化学品废包装、化验室废液、在线检测废液、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置。脱水后污泥产生后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在鉴别结果前按危险废物管理。 *.落实《报告书》中地下水防渗措施。按分区防渗原则,对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及事故池、一体化气浮设备、水解酸化池、反应沉淀一体化生化组合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污泥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除臭系统设备基础、柴油发电机基础所在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落实《报告书》中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件。 三、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严格遵照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应一并落实。工程竣工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前履行排污许可手续,后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你单位应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请***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加强项目环境管理。 ****年*月**日 抄送:吴圩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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