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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10日拟对建湖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正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省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城南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该排污口西塘河与芦沟河交汇处下游约***米处芦沟***,坐标为东经***°**′**.***″、北纬**°**′**.***″,该排污口尾水实际排放规模为*****吨/天,污染物排放基本控制项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一级A标准,选择控制项目执行表*标准,氟化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标准(*.*mg/L)。****年*月**日起,该排污口常规污染物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A标准,特征污染物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标准。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月**日。联系人:刘雷,联系电话:****-********、****-********,地址:*****区世纪大道**号(*行政中心***室),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告发布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城南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位置 污水排放总量 排放方式 入河方式 排放标准 公众参与 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 *****吨/天 连续排放 管道排放 水污染物排放基本控制项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中一级A标准,选择控制项目执行表*标准,氟化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标准(*.*mg/L)。****年*月**日起,该排污口常规污染物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A标准,特征污染物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标准。 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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