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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街道明湖社区成温邛高速辅道南侧20230060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正文内容

本次调查地块为**街道明湖社区成温邛高速辅道南侧********号地块,地块位于**街道明湖社区成温邛高速辅道南侧,地块中心坐标为X:******.***,Y:*******.***(国家****坐标系高斯投影),总占地面积*****.**m*。地块内现状主要为农田、菜地、荒地、林地、沟渠、积水坑。本地块土地权人为***土地储备中心,根据《***规划和自然**局规划条件(编号:********)》,地块用地性质将规划为二类住宅用地(R*),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中第一类用地。 本地块内历史上陆续存在过当地居民民房、农田、菜地、荒地、林地、沟渠、积水坑、袋装肥料储存仓库、临时施工办公区、临时施工便道,现状及历史上均不存在生产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以及散乱污等工业活动;也不存在生产痕迹或污染迹象。另外地块周边当前和历史上的企业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故本次调查地块被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地块内各快检点位的砷、镉、铜、铅、汞、镍指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中表* “筛选值-第一类用地”限值。铬指标满足《**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中“筛选值-第一类用地”限值;锌指标满足《**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T ****-****)中“筛选值-第一类用地”限值。检测点与对照点位浓度值比较,各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检出浓度差异均在可接受范围内。现场快速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处于可接受水平。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中的工作程序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修订版)》的通知(川环办函[****]***号)的基本要求,通过污染块识别、现场踏勘、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以及快筛调查,本次调查地块无疑似污染情形,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境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前期通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中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工作程序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综上所述,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街道明湖社区成温邛高速辅道南侧********号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在严格落实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境调查工作,并可作为后期二类住宅用地(R*)使用。 报名网址: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id=*****OMt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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