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详情

东莞市红鑫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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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环评拟审批情况详细受理号(号)***********项目名称***红鑫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省***清溪镇清溪福龙路**号***室建设单位***红鑫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原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概况***红鑫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省***清溪镇清溪福龙路**号***室。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东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GP****。 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项目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塑胶制品**吨/年。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水:项目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添加,不外排;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政截污管网,最后经*政截污管网引至***清溪厦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项目将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本项目混料、破碎工序、磨床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较少,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臭气浓度通过废气收集系统和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与注塑有机废气一同排放,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异味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该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噪声: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处理。 固废:项目废塑胶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废火花油、废火花油桶、含油金属碎屑、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公众参与情况无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公示时间****-**-**联系人***生态环境局清溪分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清溪镇清凤路**号城建国土大楼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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