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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本溪年产20万吨高活性钙基脱硫新材料一、二期生产示范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正文内容

**冠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万吨高活性钙基脱硫新材料一、二期生产示范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省******火连寨办事处营子新村二组-*(***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项目总投资为****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比*.**%。本项目属于**项目,租赁由**壹丹钙业有限公司租赁的**公路水泥厂厂区现有土地,厂区总占地面积*****m*,厂房总建筑面积****.**m*。本项目主要分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二期生产厂房、原料库,并利用原有的厂房进行一期生产厂房及办公楼改造。购置原料料斗、提升机、输送机、消化器、烘干机、生物质热风炉及磨机等加工生产设备及相关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达到年产**万吨高活性钙基脱硫新材料,其中电石渣氢氧化钙*万吨、工业氢氧化钙*万吨、高活性钙基脱硫剂新材料**万吨。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场地周围应当设置不低于*.*米连续、密闭的围挡,地面、车行道路进行硬化,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处理,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车辆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定期洒水抑尘后,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表*中**及农村地区的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砂石料洗涤用水、混凝土养护排水和设备冲洗排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化粪池,定期清掏;施工期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严禁夜间施工后,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限值要求;施工期产生的弃石弃土及时回填平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一、二期工程投料、破碎、消化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水雾除尘器+布袋除尘器(TA***、TA***)处理后,分别由**m高的排气筒(DA***、DA***)排放,一、二期工程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一、二期布袋除尘器(TA***、TA***)处理后,分别由**m高的排气筒(DA***、DA***)排放,一、二期工程粉磨、选粉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TA***、TA***)处理后,分别由**m高的排气筒(DA***、DA***)排放,一、二期工程成品料仓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仓顶除尘器(TA***-TA***、TA***-TA****)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排放限值要求;一、二期工程*t/h生物质热风炉产生的废气分别经低氮燃烧器+布袋除尘器(TA***、TA***)处理后,分别由**m高的排气筒(DA***、DA***)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中标准限值,同时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号)中重点区域浓度限值要求,氮氧化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有组织排放限值及《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号)中重点区域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通过烟罩收集后进入油烟净化器(TA***)净化后,通过烟道顶楼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地面硬化,厂房封闭,投料、破碎、消化工序实现密闭负压,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A.*厂区内无组织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消化反应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洒水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自然沉降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时清掏,不外排。待园区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投运后,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通过选择低噪声设施、采取减振措施、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布袋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落地灰收集后外售给建材企业,生物质热风炉产生的灰尘、炉渣收集后外售给肥料企业,废包装袋、废布袋、污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相应标准要求;废机油、废机油桶及废油抹布暂存于危废贮存点(*m*)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六)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采取分区防渗管控措施,原料库、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危废贮存点作为重点防渗区(Mb≥*m,K≤*.*×**-*cm/s),一、二期生产车间、成品库、办公场所、一般固废暂存处作为一般防渗区(Mb≥*.*m,K≤*.*×**-*cm/s)。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计划,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三、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五、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生态环境局 xxxx年xx月xx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生态环境服务中心、**山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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