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花塘村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正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华展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严陵镇花塘村A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主要结论如下: (*)地块位于***严陵镇二环路及花塘西路西南侧,占地面积*****.**m*,中心坐标为 ***.******°E,**.******°N。 (*)地块原仅涉及农田、农户及停车场,相邻地块历史及现状主要为农田、道路、居民区、幼儿园、公园以及企业等。根据***自然**和规划局提供的《花塘村拟出让住宅用地规划用地性质的情况说明》可知,地块现拟调整为居住用地,为第一类建设用地。 (*)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调查结果,并结合历史卫星影像资料,地块内历史存在的人类活动为农田耕作以及车辆进出,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以及汽车修理、清洗服务;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地块未开展过环境监测,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情形;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确认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不存在污染源。 (*)通过对相邻地块的调查走访,相邻地块历史及现状主要为农田、道路、居民区、幼儿园、公园以及工业企业,相邻的企业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对照《**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修订版)》(川环办函〔****〕*** 号)中表 *“农用地或未开发的荒地(林地)启动第二阶段调查的情形汇总”* 项情形,调查地块不涉及其中任意一项。依据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可以满足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的需求,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活动结束。 附件*: * ******严陵镇花塘村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终稿.pdf **.* MB 报名网址: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id=*****RJ*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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