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详情

遵义市务川县京竹风电场110千伏联合送出工程拟审批公示

正文内容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务川*京竹风电场***千伏联合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新蒲新区三贤北路***生态环境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务川*京竹风电场***千伏联合送出工程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华电(务川)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线路从拟建的务川*石朝乡京竹风电场***kV升压站架空出线后向西北方向走线,经联田村西侧、高山村南侧、天深坡西侧、马家坪西侧、三合村西侧、小**东侧、关口西侧、礁岩东侧、堰塘西侧、盖坪村西侧等地,进入***kV枫香变电站***kV构架间隔。路径总长度为**.**km。**杆塔**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设对土地的占用包括临时占用和永久占用两类,两类用地对土地利用类型和土地功能的影响不同。项目在设计阶段提出普遍采用人工挖孔桩基础和高低腿设计,尽可能减少了土石方开挖量和工程占地;且工程结束后,临时占地均可恢复原有土地利用功能,土地利用类型不会发生改变;塔基永久占地使得评价内林地、灌丛、草地和耕地面积有所减少,但变化很小,对评价区内土地利用类型的影响很小。塔基永久占地实际仅限于铁塔的*个支撑脚,只清除少量塔基范围内的植被,砍伐量相对较少,故施工永久占地损害植株数量少,且这些植物均为评价区常见种类,因而不会改变沿线林木群落结构,也不会对沿线生态环境造成系统性的破坏,施工结束后除塔基基脚外,其他部分可恢复其原有植被。项目设计对线路沿线避不开的林区,拟采用高跨方式通过,最大程度的减少对植被的影响。根据现场勘察及查阅资料,评价区范围内未发现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物种,未发现列入《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中的极危、濒危、易危物种及极小种群、特有种、古树名木等重要植物,工程建设对重要植物无影响。 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区附近兽类可能通过迁移来避免工程施工造成的影响。根据本次评价现场调查,项目周边兽类的适宜生境丰富,兽类受项目施工影响后可自主寻找到替代生境。施工作业结束后,迁移出项目区的动物中的一部分会返回原来的栖息地,大部分会在项目区周围的临近区域重新分布,因此只要规范好施工人员个人行为,项目施工期对动物影响不大。 评价区的重点保护兽类为猕猴、黑叶猴、黄喉貂,在影响评价区均为少见种,仅偶尔在影响评价区活动。现场调查、访问调查结合生境判断表明,在施工区域出现的可能性较低。项目施工会占用一定的栖息生境,压缩其分布范围,显然对它们会产生一些不利影响。但拟建项目在地面仅为铁塔点状建设,不会对珍稀濒危保护兽类的栖息地造成分割和阻隔,且占地面积较小,对珍稀濒危保护动物的栖息地面积影响较小。此外,施工期间的施工噪音等会对珍稀濒危兽类有一定干扰,但由于施工区分散,且施工期间相对较短,故影响为暂时性的,施工结束后影响基本消除。 本项目施工活动主要集中在塔基附近区域,其影响也主要集中在塔基周围且呈点状分布。施工期材料运输及塔基开挖等施工活动会使局部地表受到破坏,导致局部地表水分、土壤等非生物环境改变以及原有地表植被消失或扰动,会导致部分生活在地表土壤中的生物缺乏生存、穴居和繁衍的庇护地而逐渐消亡,但其影响仅局限于塔基周围和临时扰动区域。本项目占地区主要是农田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和灌丛/草地生态系统,而工程永久占用和临时占用面积占整个评价区总面积的比例仅*.***%,故本项目施工期对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影响较小。 根据***生态环境局务川分局《关于***务川*京竹风电场***千伏联合送出工程矢量数据核实情况的回复》及路径协议,项目仅一个送出线路基座占用务川*沙坝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个基座占用务川*沙坝水库饮用水源准保护区。与一级保护区最近距离约*.**km,与取水口的最近距离约*.***km。 施工期对水源保护区的主要影响因素有: ①项目建设过程中破坏地表植被,导致地表裸露,塔基土方开挖形成松散土堆,雨水冲刷导致地表径流的SS升高,影**源保护区水质。 ②施工结束后,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塔基开挖破坏的地表未及时采取恢复措施,雨水冲刷固体废弃物产生污水,影**源保护区水质。 ③施工用的机械设备、车辆发生故障导致漏油事件,从而对水源保护区的水质造成污染。 ④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随雨水进入水库,污染水质。 (*)对策措施 针对上述可能污染水源保护区水质的情况,本评价提出如下环境保护措施: ①合理选择塔位,塔位避免选择在树林茂密处或地形陡峭处,以减少林木砍伐的工程量;杆塔的选型应采用全方位高低腿设计,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减少水土流失对水质的影响。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土石方开挖时应避开雨季,尽量缩短工期。 ③杆塔基础开挖时应先在塔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土方临时堆放区域的四周应设置拦挡措施并加盖篷布,减少雨水冲刷以及粉尘产生。 ④优化施工设计方案,尽量避免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临时场地(如牵张场、材料堆场、土石方堆场)等。 ⑤施工产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装袋后,由人力运送到就近公路,并分别外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处置场所处置,不得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处置。 ⑥不得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排放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人员住宿可租用当地村民房屋,依托现有设施处置。 ⑦加强施工机械设备、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减少设备因故障导致漏油事故发生的可能。 ⑧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破坏的地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或恢复植被措施。 ⑨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不得有在水源保护区内清洗施工机具和非法捕捞等污染水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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