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4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年*月**日***生态环境局对建设项目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区蒙阳街道皇茶大道**路*号 ****年*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公文文号 审批日期 * *万吨/年混盐**化处置项目 雅名环审〔****〕*号 ****-*-** 附件:雅名环审〔****〕*号关于*万吨年混盐**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相关推荐
-
选煤中心姚桥厂原煤储煤棚-备案
江苏省 2025-04-24 审批项目 -
东莞市建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 2025-04-24 审批项目 -
关于世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项目拟扶持第三批电商发展、第二批益农信息社名单的公示
龙南县 2025-04-24 审批项目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盱眙分公司淮河镇仁集明祖陵支局营业厅2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
江苏省 2025-04-24 审批项目 -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
杭州市 2025-04-24 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