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详情

海安美汉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海安美汉达墩头镇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美汉达墩头镇**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墩头镇新舍村、双溪村; 建设单位:**美汉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东晖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直流装机容量为**.*****MWp,交流为**MW光伏发电系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进一步优化项目选址和工程设计,避免噪声、电磁辐射等对其产生的影响。(二)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合理组织施工,缩小施工活动的环境影响范围。施工生产生活区应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规范布设,不得影响周边水体和植被保护。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废气和噪声污染,夜间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不得扰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中表*规定的限值。施工废水经废水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回用或洒水抑尘,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浇灌,不得外排;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做到及时清运,做好施工期土石方平衡和调配,尽量减少临时占地;落实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减缓环境影响程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三)项目营运期太阳能电池组件清洗不得使用清洗剂,清洗废水排入下方鱼塘。(四)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防止噪声扰民。(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和相关环境管理要求。(六)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八)服务期满后,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生态管护,确保无遗留生态环境问题。(九)项目涉及电磁辐射的应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履行相应环评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审批项目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5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