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详情

东莞市吉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返回环评拟审批情况详细受理号(号)***********项目名称***吉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省***高埗镇创业中路**号建设单位***吉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远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吉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省***高埗镇创业中路**号。项目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东经***°**'**.***",北纬**°*'*.***"。项目主要从事钢化玻璃和智能卫浴镜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钢化玻璃*****吨,智能卫浴镜**万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厨房油烟:项目厨房是内部职工使用,产生的油烟量不大,项目设置集气装置对油烟进行收集后通过静电型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处理效率为**%,经处理后,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激光打标工序:项目激光打标工序颗粒物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其厂界浓度可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切割工序:项目切割工序颗粒物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其厂界浓度可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组装工序:项目组装工序颗粒物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其厂界浓度可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雕刻、制背板工序:项目雕刻、制背板工序颗粒物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其厂界浓度可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丝印、烘干、涂胶工序:项目拟将丝印、烘干、涂胶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可达到**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NMHC有组织排放可达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未收集的总VOCs(含NMHC)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总VOCs无组织排放可达到**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项目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经处理后的排放量小于****(无量纲),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未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项目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废水:雨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项目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其它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B等级的较严值后排入*政污水管网,经*政污水管网引至***高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生产废水:项目磨边、倒角、钻孔、水切、精雕、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水经“混凝沉淀+絮凝装置+**池”处理后回用于磨边、倒角、钻孔、水切、精雕、清洗工序,不外排。噪声: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的要求,故项目营运期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固废: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单位回收处理;项目危险废物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按照指定生活垃圾堆放点进行堆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公示时间****-**-**联系人***生态环境局高埗分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高埗镇高龙中路*号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审批项目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5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