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能源清城区石角镇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
正文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项目名称 **能源***石角镇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 **省******石角镇下辖*个社区、**个行政村区域范围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建设单位 **能源**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邵臻霖 联系人 刘聪 项目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利用***石角镇下辖社区、行政村范围的居民屋顶、村集体屋顶、停车场、篮球场及其他集体基础设施等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面积为*.*万㎡,规划容量为**MW(交流测),拟采用高效晶硅组件、逆变器及其他电气设备,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约****万度,采用“全额上网”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所发清洁电力以***V或**KV电压等级接入至电网。建筑屋顶光伏组件最高点距离铺设平面的高度不得高于*.*米或不高于建筑物最**面*米(具有特殊楼梯间的居民楼,在楼梯间上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最高点应不高于屋顶屋面*米)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雨水自然冲洗光伏板产生的废水采取集水措施后通过排水管道排放至乡村排水网络 承诺:**能源**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邵臻霖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能源**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邵臻霖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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