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方山矿业有限公司10000吨蓝刚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空港经济区西三道***号投资服务中心A区四楼行政审批局(******)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吨蓝刚玉生产线项目 ****矿业有限公司 **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汉江道***号 **绿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现有车间增加煅烧设备(粉体烧结炉)、自控设备和筛分系统等,对棕刚玉粒度砂进行加工,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加工蓝刚玉*****吨。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收集、噪声污染防治及排污口规范化等措施。 *.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全流程生产过程中上料及各落料如粉体烧结炉出料口、打包机、破碎机、筛分机、磁选机等上方均设置集气罩,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各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上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米高的排气筒DA***排放。其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须满足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中相关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相关限值要求。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一同经厂区总排口进入临港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三级标准限值。 *.选用低噪声生产和辅助设备,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风机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源,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分类规范存放,防止二次污染。废机油及含油沾染废物等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活性炭、除尘灰、废布袋、磁选过程产生的含磁物料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物,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场所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依法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在运营中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 ****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注:**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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