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乡围苏埒泵站新建工程
正文内容
***黄圃镇水务事务中心: 报来“三乡围苏埒泵站**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号)、《***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提高防洪标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府投资类)的通知》(中府函〔****〕**号)规定和中府办会函〔****〕***号,结合三乡围苏埒泵站**工程用地审批及规划选址等审查意见,同意建设“三乡围苏埒泵站**工程”项目,项目代码****-******-**-**-******,项目建设单位为***黄圃镇水务事务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点:***黄圃镇三乡围。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内容包括**苏埒泵站,设计流量**立方米每秒。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镇级财政(*级统筹)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号和中发改投资〔****〕***号的规定办理。 七、请项目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报告》及省实施办法规定的要求及标准,在项目动工建设前完成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及技术评审工作,并在项目设计和建设阶段,优化项目节能设计。选用节能设备,落实节能措施,加强管理,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节能审查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相关推荐
-
南宁沛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三津村四冬坡21队5-3号黄德康屋顶25.74KW分布式光伏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5-04-19 审批项目 -
南宁沛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三津村四冬坡21队5-2号黄德康屋顶31.46KW分布式光伏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5-04-19 审批项目 -
广西维伏汇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明分公司宁明县板棍乡板棍社区英明屯20号廖风娥29.82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5-04-19 审批项目 -
南宁沛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祥宁村那佳坡27号陈丕欢37KW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5-04-19 审批项目 -
南宁沛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祥宁村那佳坡13号陈少华29KW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5-04-19 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