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人民政府关于桐梓县鸡公山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的征收土地公告
正文内容
***人民政府关于***鸡公山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的征收土地公告 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现将本次征收土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 **省人民政府。 二、征地批复文件名称 《省人民政府关于***鸡公山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号)。 三、批准征地时间 ****年**月**日。 四、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批准征收土地的用途:***鸡公山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 五、征收范围 ***花秋镇乐境村、花秋社区,风水镇虎脑村、荣保社区、建新社区,容光镇大箐村,具体征收范围以征地范围图为准。 六、征地补偿安置方式 按照《***鸡公山风电场项目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七、征收土地补偿费用以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已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自本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本府将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八、对征地行为不服的救济方式和申请期限 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省人民政府关于***鸡公山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号)不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或者应当知道征地批复之日起**日内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九、公告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省人民政府关于***鸡公山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号) *.征地范围图 *.***鸡公山风电场项目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年*月**日 附件* 附件* 征地范围图 附件* ***鸡公山风电场项目用地征地 补偿安置方案 为确保***鸡公山风电场项目用地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遵府发〔****〕**号)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征收主体、征收实施单位 征收主体:***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征收人)。 征收实施单位:***风水镇人民政府、***花秋镇人民政府、***容光镇人民政府。 第二条 补偿安置对象 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 第三条 签约期限:公告期满之日起**日内。 第四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依法补偿。 (二)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三)自《***人民政府关于***鸡公山风电场项目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征收范围内**、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以及抢栽、抢种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不予补偿。 第二章 土地征收与补偿 第五条 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附件*-*规定标准给予补偿。 第六条 社保资金 社保资金由***人民政府缴纳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专户,统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保补助(基本生活保障)。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黔府发〔****〕**号)相关规定,依法享受失地农民社保补助。 第三章 地上附着物征收与补偿 第七条 农作物青苗补偿费,按照****.**元/亩标准执行。 第八条 其他附着物和附属设施补偿(补助) 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附属设施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补助),补偿(补助)标准详见附件*-*至附件*-*。 第四章 其它问题 第九条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一)被征收人凭合法有效《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宅基地使用证》《林地使用权证》等权属依据和本人身份证,与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林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书载明的使用权人或所有权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出具代表本人意愿的《授权委托书》后,由受委托人代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三)因《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林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载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使用权人)存在权属争议,或征收人与被征收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由征收人根据现状调查登记公示结果按照本方案规定标准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四)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被征收人应将被征收土地相关权属证明材料交给征收实施单位,征收实施单位在《补偿安置协议》生效后,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条 被征收人对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请与征收人共同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征收补偿的依据。 第十一条 补偿款、补助费的结算支付 (一)补偿安置协议生效后,征收人按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补偿安置协议约定将相关补偿、补助费用支付到被征收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中。 (二)征收人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后,被征收人拒不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的,相关补偿款由征收实施单位代为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土地或地上附着物存在租赁关系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结清相关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出租人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土地及其他附着物设有抵押关系的,由抵押人报告抵押权人,并在《补偿安置协议》生效前自行与抵押权人重新设立抵押物、解除抵押关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经补偿(补助)后的林木、风景树和其他可搬迁物品等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处置;逾期未处置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五条 征收工作人员在补偿安置工作中存在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执纪执法部门立案依纪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被征收人或其他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违法行为阻碍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视情节轻重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隐瞒事实真相、骗取补偿资金的,征收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征地后,由*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公告,被征收人与征收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即日生效。 第十九条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征收实施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方案仅适用于***鸡公山风电场项目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由***征收储备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附属物、构(建)筑物补偿标准 *-*.用材林和灌木林补偿标准 *-*.竹林和零星竹子补偿标准 *-*.零星用材树种补偿标准 *-*.经济林及零星经济林木补偿标准 *-*.果木林及零星果树补偿标准 *-*.苗圃实生苗木补偿标准 *-*.苗圃嫁接苗补偿标准 附件*-*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区片范围 征地类型 补偿标准(元/亩) 备注 分类 地类 娄山关街道办事处、海校街道办事处、楚米镇、燎原镇 农用地 耕地 ***** 其中:**%为安置补偿费、**%为土地补偿费。 耕地以外农用地 ***** 其他用地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全部为土地补偿费 新站镇、松坎镇、水坝塘镇、狮溪镇、羊磴镇、大河镇、夜郎镇、木瓜镇、坡渡镇、尧**镇、小水乡、芭蕉镇、 官仓镇、高桥镇、花秋镇、九坝镇、风水镇、容光镇 农用地 耕地 ***** 其中:**%为安置补偿费、**%为土地补偿费。 耕地以外农用地 ***** 其他用地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全部为土地补偿费 黄莲乡 马鬃苗族乡 农用地 耕地 ***** 其中:**%为安置补偿费、**%为土地补偿费。 耕地以外农用地 ***** 其他用地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全部为土地补偿费 上述补偿标准低于申请征收土地批复时点标准的,按照申请征收土地批复时点规定标准执行。 附件*-* 附属物、构(建)筑物补偿标准 类 别 补偿标准 备 注 沼气池 ***元/m* 含配套设施补偿 水池、 粪坑、 水井 混凝土 ***元/ m* 按砌体体积计算补偿 砖石浆砌 ***元/ m* 干砌石 ***元/ m* 土质 ***元/ m* 机井 ***元/m(口径**cm以内) 含提水设备、混凝土盖 鱼塘 山塘 按工程分类计量测算补偿 围墙 砖砌 空心砖***元/ m&sup*;,实心砖***元/ m* 浆砌石 ***元/ m* 干砌石 ***元/ m* 混凝土 ***元/ m* 普通土 ***元/ m* 简易围墙 **元/ m* 残墙 铁艺围栏 高*.*米以下**元/m,*.*米以上***元/m 水泥围栏 高*米以下**元/m,*米以上**元/m。 花瓶护栏 ***元/m 不锈钢栏杆 **元/m 铁质栏杆 **元/m 晒坝 青石 **元/㎡ 水泥 **元/㎡ 三合土 **元/㎡ 土质 **元/㎡ 农灌沟渠 混凝土 ***元/ m* 按砌体体积计算补偿 水泥浆砌石 ***元/ m* 石灰浆砌 ***元/ m* 片石干砌 ***元/ m* 堡坎 混凝土 ***元/ m* 砖砌 空心砖***元/ m&sup*;,实心砖***元/ m* 浆砌石 ***元/ m* 干砌石 ***元/ m* 道路 水泥 **元/㎡ 此项为农户自建通户路 坟墓 生期坟 ****元/座 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按***元/座奖励,搬迁至属地公墓的,再按****元/座标准给予补助、并代为支付给公墓安置管理单位;双涵坟上浮**%进行补偿(包括搬迁费、搬迁奖励及搬至公墓补助费)。 割尺坟 ****元/座 毛坯土石坟 ****元/座 墓碑 ***元/块 灶头 普通灶 ***元/m 砖砌贴砖 ***元/m 浆砌礅石 ***元/m 桌子 石桌椅 ***元/套 **石桌子 ***元/套 预制桌子 ***元/套 景观花池 浆砌并贴墙砖 ***元/m 简易 ***元/m 水泥盖板 **元/㎡ 塑料大棚 冷棚 **元/㎡ 暖棚 **元/㎡ 食用菌棚 **元/㎡ 土木结构烤烟房 规格≦*尺×*尺 ****元/间 各种结构烤烟房高度约为*m,现代堆积式烤房除外。 规格>*尺×*尺 ****元/间 砖木结构烤烟房 规格≦*尺×*尺 ****元/间 规格*尺×*尺 ****元/间 规格*尺×**尺 ****元/间 规格**尺×**尺 ****元/间 规格**尺×**尺 ****元/间 砖混结构烤烟房 规格≦*尺×*尺 ****元/间 规格*尺×*尺 ****元/间 规格**尺×**尺 ****元/间 规格**尺×**尺 ****元/间 规格**尺×*尺 *****元/间(现代堆积式烤烟房) 畜圈 厕所 煤房 杂屋等 砖混结构 ***元/㎡ 钢架活动板房参照砖混结构执行;一般活动板房参照土木结构执行 砖石浆砌 ***元/㎡ 土石浆砌 ***元/㎡ 砖木结构 ***元/㎡ 纯木结构 ***元/㎡ 土木结构 ***元/㎡ 其它结构 ***元/㎡ 砖木简易棚 ***元/㎡ 太阳能热水器 ****元/套 有线电视 ***元/户 空调移机 ***元/台 水户头 ****元/户 电户头 ***元/户 不锈钢雨棚 **元/㎡ 塑料雨棚 **元/㎡ 篮球架 ***元/套 防盗窗 ***元/㎡ 玻璃门 **元/㎡ 钢化玻璃门(*.*cm厚) ***元/㎡ 钢筋铁门 ***元/㎡ 钢架棚 ***元/㎡ 含支撑结构 不锈钢防盗门 ***元/扇或***元/㎡ 不锈钢水塔 ***元/个 **电 ****元/户 木电杆 **-***元/根 水泥电杆 ***元/根 *米至*米 电线 铜包线 *元/m 村民自建室外架空输电线路;火线、零线分别补偿。 铝包线 *元/m 裸线 *元/m 附件*-* 用材林和灌木林补偿标准 序号 类别 补偿标准(元/亩) 备注 * 用材林 幼龄林 人工造林 **** *.集中连片面积以亩为计,用材林密度≥***株/亩,小于密度的以株折亩,大于密度的按实地丈量亩计算。 *.灌木丛林一律以亩计算。 *.特殊情况按林业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天然成林 **** 中、近、成熟林 **** * 灌木林 **** 附件*-* 竹林和零星竹子补偿标准 序号 类别 补偿标准 备注 成片竹林 零星竹子 竹龄 单价 (元/亩) 经径 (厘米) 单价 (元/株) * 楠竹、斑竹、金竹、苦竹 ≤*年 **** ≤* * 集中连片面积≥*.*亩为成片竹林,≤*.*亩为零星竹子,零星竹子的补偿不得超过成片林一亩的总价。 *-** ** >*年 **** ≥** ** * 方竹、雷竹 ≤*年 **** ≤* * *-** ** >*年 **** ≥** ** * 慈竹、甜龙竹、水竹 ≤*年 **** ≤* * *-** * >*年 **** ≥** ** * 其他竹 **** * 附件*-* 零星用材树种补偿标准 序号 类别 胸径(厘米) 补偿标准(元/株) 备 注 * 松、杉、柏等针叶树种, 杨树、泡桐、刺槐、枫香、香椿、栾树、桦木等阔叶树种 *.*以下 *.** 胸径≥**厘米,每增加*厘米增加**元。 *-*.* *.** *-**.* **.** **-**.* **.** **-**.* **.** **-**.* **.** **厘米以上 ***.** * 香樟、女贞、含笑、广玉兰、**兰、红叶李、樱花、杜英、法国梧桐、垂柳、冬青、桂花、紫荆、**等阔叶树种;塔柏、水杉等针叶树种 *.*以下 *.** 胸径≥**厘米,每增加*厘米增加***元。 *-*.* **.** *-*.* **.** *-*.* ***.** *-**.* ***.** **-**.* ***.** **-**.* ***.** **-**.* ***.** **-**.* ****.** **-**.* ****.** * 金弹子、雪松、罗汉松、红豆杉、楠木、龙爪槐、紫薇 *.*以下 **.** 胸径≥**厘米,每增加*厘米增加***元。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未列入上表的杂树、用材树等,参照本表第*序列执行;未列入上表的一般绿化树种,参照本表第*序列执行;未列入上表的珍稀绿化树种参照第*序列执行。 *.非自然生树木且树冠不完整的,按照相应树种补偿标准的**%计算; *.植苗期(*.*厘米以下)每亩控制密度***株以内。 *.超出控制密度的部分不予补偿。 附件*-* 经济林及零星经济林木补偿标准 序号 类别 规格 补偿标准 胸径(厘米) 年龄(年) 成片林木(元/亩) 零星林木 控制密度(株/亩) 标准 (元/株) * 杜仲、厚朴、黄柏 *.*厘米以下 苗期 **** *** * *-*.* 产前期 **** *** ** *-**.* 初产期 **** ** **-**.* 盛产期 **** ** *** **厘米以上 衰产期 **** *** * 金银花、花椒、茶叶 *.*厘米以下 苗期 **** *** * *-*.* 产前期 **** 金银花***、花椒***、茶叶*** ** *-**.* 初产期 ***** *** **-**.* 盛产期 ***** *** **厘米以上 衰产期 ***** *** * 蚕桑、吴茱萸、盐肤木、黄桅子 *.*厘米以下 苗期 **** *** ** *-*.* 产前期 **** *** ** *-**.* 初产期 **** ** **-**.* 盛产期 **** *** **厘米以上 衰产期 **** ** * 乌桕、油桐、 油茶、漆树 植苗≤* **** *** ** ≤*(产前期) **** ** ** *-**(初产期) **** ** **-**(盛产期) **** *** ≥**(衰产期) **** *** 说明:零星林木是指房前屋后、土坡土坎上的独立树木;密度在*%-**%范围内的参照零星林木标准补偿,密度在**%-***%范围内的以株折亩计算,密度大于控制密度的以实际丈量亩计算。超出控制密度的部分不予补偿。 附件*-* 果木林及零星果树补偿标准 序号 类别 规格 补偿标准 胸径(厘米) 成片林木(元/亩) 零星林木 控制密度(株/亩) 标准(元/株、丛) * 板栗、核桃、银杏 未成林造林期 **** *** ** ≤*(产前期) **** 板栗、银杏**、核桃** ** *-**(初产期) **** *** **-**(盛产期) ***** *** ≥**(衰产期) **** *** * 枇杷、杨梅、石榴、柿树、橙子、枣树 未成林造林期 **** ** ** ≤*(产前期) **** ** *-**(初产期) **** *** **-**(盛产期) ***** *** ≥**(衰产期) **** *** * 李、拐枣、苹果、花红、杏、樱桃、梨、桃等 未成林造林期 **** *** ** ≤*(产前期) **** *** ** *-*(初产期) **** *** *-**(盛产期) ***** *** ≥**(衰产期) **** *** * 葡萄、猕猴桃(含架子费) 未成林造林期 **** *** ** ≤*(产前期) **** *** ** *-*(初产期) **** *** *-**(盛产期) ***** *** ≥**(衰产期) **** *** * 柑桔、柚子、脐橙 未成林造林期 **** *** ** ≤*(产前期) **** ** ** *-**(初产期) **** *** **-**(盛产期) **** *** ≥**(衰产期) **** *** 说明:零星果树是指房前屋后、土坡土坎上的独立果树;密度在*%-**%范围内的参照零星果树标准补偿,密度在**%-***%范围内的以株折亩计算,密度大于控制密度的以实际丈量亩计算。栽种密度超出控制密度部分不予补偿。 附件*-* 苗圃实生苗木补偿标准 序号 类别 实生苗(播种苗、扦插苗、移植苗) 容器苗 备注 等外苗 Ⅱ级苗 Ⅰ级苗 容器口径 ≤**厘米 (元/株) 容器口径>**厘米 (元/株) 地径 (厘米) 标准 (元/株) 地径 (厘米) 标准 (元/株) 地径 (厘米) 标准 (元/株) * **松、湿地松、华山松、杉木、柏木、柳杉 <*.* *.** ≥*.* <*.* *.** ≥*.* *.** *.** *.** 对大于*年生的留圃苗,每年每亩另补助土地费和劳务费****元。 * 杨树、泡桐、刺槐 <*.* *.** ≥*.* <*.* *.** ≥*.* <*.* *.** 地径*.*厘米以上的苗木,执行附件*-*第*序号的相关标准。 * 喜树、梓木、楸树、苦楝、檫树 <*.* *.** ≥*.* <*.* *.** ≥*.* *.** *.** * 杜仲、厚朴、黄柏、花椒 <*.* *.** ≥*.* <*.* *.** ≥*.* *.** *.** * 女贞 <*.* *.** ≥*.* <*.* *.** ≥*.* <*.* *.** 地径*.*厘米,*.*元/株;地径*.*-*.*厘米,每增加*.*厘米,增加*.*元;地径*.*厘米*.*元/株,地径*.*-*.*厘米,每增加*.*厘米,增加*.*元;胸径*.*厘米,**.*元/株,胸径*.*厘米以上,每增加*.*厘米,增加*.*元。 * 香椿、栾树 <*.* *.** ≥*.* <*.* *.** ≥*.* <*.* *.** 地径*.*厘米,*.*元/株;地径*.*-*.*厘米,每增加*.*厘米,增加*.*元;地径*.*厘米*.*元/株,地径*.*-*.*厘米,每增加*.*厘米,增加*.*元;胸径*.*厘米,**.*元/株,胸径*.*厘米以上,每增加*.*厘米,增加*.*元。 * 桂花、楠木、紫薇、雪松、金钱松、罗汉松、红豆杉、银杏等绿化苗木 <*.* *.** ≥*.* <*.* *.** ≥*.* <*.* *.** *.** *.** 地径*.*厘米,*.*元/株;地径*.*-*.*厘米,每增加*.*厘米,增加*.*元;地径*.*厘米**元/株,地径*.*-*.*厘米,每增加*.*厘米,增加*.*元;胸径*.*厘米,***元/株,胸径*.*厘米以上,每增加*.*厘米,增加*.*元。 * 金叶女贞、小叶女贞、红叶石楠、红花桤木、红叶小波、海桐、大叶黄杨、小叶黄杨等绿化植物 未成球状:*年生裸根苗*.*元/株,容器苗*.*元/株;*年生裸根苗*.*元/株,容器苗*.*元/株;*年及*年生以上裸根苗*.*元/株,容器苗*.*元/株。 形成球状:冠幅≥**<**厘米,**元/个;冠幅≥**<**厘米,**元/个;冠幅≥**厘米,每增加*厘米,每个增加*.*元。 小叶黄杨形成球状:冠幅≥**<**厘米,**元/个;冠幅≥**<**厘米,***元/个;冠幅≥**<***厘米,***元/个;冠幅≥***厘米,***元/个。 说明:*.对播种木未出土的实生苗补助****元/亩,容器苗补助*****元/亩。 *.对出土而未到**月底的苗木,按Ⅰ、Ⅱ级苗补偿标准平均数的**%执行。 *.对平均地径≥*.*≤*.*厘米、苗龄*-*年生的移植苗木,控制密度为*****株/亩,平均地径≥*.*厘米、苗龄*年生以上,控制密度为****株/亩,超过控制密度的苗木不计价。 *.死苗不计价;对萌生性苗木主干死亡的,调查萌生苗最大的一株,对照相应标准执行。 *.若同一地块内,苗木规格差异较大,采取样方调查,对Ⅰ级和Ⅰ级以下苗木按苗木等级分级单价测算;超过Ⅰ级以上的苗木,按Ⅰ级以上苗木平均地径对照相应的标准单价统一测算。 *.同一树种、同一苗龄的苗木设置样方调查苗木株数: (*)*年生苗木设*×*米样方,样方数量**个以上; (*)*年生以上平均胸径未达*厘米的苗木设*×*米样方,样方数量**个以上。 (*)*年生以上平均胸径≥*厘米的苗木,平均每亩设*个**×**米样方。 *.苗圃面积按育苗净面积计算(除排水沟、地埂、步道等),如有苗床的,不超过土地丈量面积的**%。 *.对超密植苗圃苗木补偿实行最高控制价*万元/亩。 附件*-* 苗圃嫁接苗补偿标准 序号 类别 嫁接口径(厘米) 标准(元/株) 备注 * 桃、梨、枇杷、李、樱桃、板栗等 <*.* * 本表未列入的嫁接苗,按本地区上年度相应苗木的*场价的一倍计价。 ≥*.* * * 杨梅、核桃 <*.* *.* ≥*.* * * 柑桔、脐橙、柚子、 <*.* *.** ≥*.* *.*
相关推荐
-
广西南宁市横州市百合镇芳岭村委芳岭村317号陆发国57.915KW屋顶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5-05-05 审批项目 -
北斗综合产业基地基础配套项目-9#标准厂房-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潍坊市 2025-05-05 审批项目 -
北斗综合产业基地基础配套项目-1#倒班楼-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潍坊市 2025-05-05 审批项目 -
北斗综合产业基地基础配套项目-8#标准厂房-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潍坊市 2025-05-05 审批项目 -
运城市盐湖区沛佳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十八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含外商投资项目)
运城市 2025-05-05 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