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正文内容
****年*月**日***生态环境局拟对*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可选):*********** 通讯地址:*****东路**号*民中心H楼*楼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G******至**高速公路(杭淳开高速公路)**中环至浙赣界(**段) *****区、***、*** ****杭淳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推荐方案路线全长约***.* km(与千黄高速共线约**.* km),**里程 ***.* km。全线桥梁总长**.**km/***座,隧道总长 **.**km/**座,**枢纽式互通*处;一般式互通 ** 处。沿线设施包括,服务区*处,主线收费站*处,匝道收费站 ** 处;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处;桥隧监控通信站*处;路段监控通信站*处;养护工区*处;同步建设连接线共*.*km/* 条。起点至左口枢纽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km/h,路基宽度 **.*m;左口枢纽至宋村枢纽段(即与千黄高速公路共线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km/h,路基宽度**.*m;宋村枢纽至终点段采用双向四车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km/h,路基宽度**m。 根据《**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年**月**日,在**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开展环评公示,公示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满足**个工作日要求,****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工程评价范围内行政村、居民小区等沿线环境保护目标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现场张贴。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均未收到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承诺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水环境 (一)施工期:(*)本项目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及Ⅱ类水体,禁止污废水排入。 本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场地洒水及周边林灌,执行《城*污水再生利用城*杂用水水质》(GB/T*****-****)水质标准;施工生活污水有条件纳管的区域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管网收集,尽量依托沿线污水处理设施,确需设置临时生活设施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周边绿化浇灌、农田灌溉或林灌等,不得排入附近饮用水源保护区和Ⅱ类水体。 (*)桥梁采用钻孔灌注桩施工,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中泥浆经泥浆槽运至岸边的沉淀池和泥浆池内,泥浆循环利用,钻渣经沉淀干化后清运至弃渣场处理。 (*)隧道排水均应实施清污分流,隧道涌水经沉淀后排放,隧道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降尘及隧道周边林地浇灌,不排放至饮用水源保护区及Ⅱ类水体。 (*)开挖边坡防护:开挖边坡坡顶设置截水沟,坡脚处随开挖随设置排水沟,拦截和疏导雨水,尽量避免水流对边坡的冲刷,排水沟末端设置多级沉淀池;设置挡土墙;对裸露的坡面采用防水布、遮阳网等进行临时覆盖;在边坡施工区域的周边设施临时拦挡设施。 (二)运营期:(*)汾口服务区基本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仅作为汽车临时停车区,不设其他功能,无污废水产生。姜家匝道收费站停车场、汾口匝道收费站停车场涉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管理用房等建筑位于饮用水源准保护区,设置隔油池+化粪池(位于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处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本项目运营期公望街匝道收费站位于**区富春单元,具备纳管条件,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纳入*政污水管网,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三级标准,最终进入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余服务设施均不具备纳管条件,拟通过成套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回用执行《城*污水再生利用 城*杂用水水质》(GB/T *****-****)中相应标准。 (*)对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路段、跨越Ⅱ类及以上水体桥梁,在确保安全和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应加装防撞护栏、设置路(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排污口禁止设置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及Ⅱ类及以上水体范围内。对于跨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水体的桥梁还应设置事故应急池。 (*)加油站应按照《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规定,采取严格的防泄漏、防渗等环保措施。 *、废气 (*)临时设施:禁止在环境空气一类区及一、二类缓冲区中**、扩建大气污染源。 (*)运输扬尘:运输车辆出入场地前必须冲洗清理,车体应保持清洁,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应配备防混凝土滴漏、遗撒装置。做好运输车辆的密封和车辆保洁,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严格限制超载。 (*)施工作业扬尘:在路基开挖和临时堆料场等多粉尘作业面、场地配备人员及设备进行定期洒水。 (*)堆料场、中转料场及弃渣场等堆场扬尘: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砂石加工系统扬尘:碎石加工场宜采用全封闭式结构,不能全封闭的应在头破、二破、筛分、下料等工序配备喷淋系统或雾炮设施。物料传送运输宜采用皮带封闭廊道,在各上料、落料点安装雾化喷淋设备抑尘。加工区产尘点应安装喷淋洒水设施,根据工艺需求采用适宜水压或水量。 (*)混凝土拌合站:采取封闭式混凝土拌合楼,拌合楼及破碎系统全封闭,破碎间配套布袋除尘,辅以雾炮机等洒水抑尘,物料输送带密闭,粉料筒仓配套脉冲布袋除尘。 (*)沥青拌合站:沥青拌合站在上料口内侧安装吸尘装置对粉尘进行收集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m高排气筒排放,石料烘干、筛分和热骨料仓产生的粉尘最终通过重力沉降室+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的排气筒排放,配备低氮燃烧器。 (*)沿线服务管理设施食堂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根据食堂规模配套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效率不得低于 **%。油烟废气经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烟竖井至屋顶排放。 *、噪声 (*)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因特殊需要必须作业的,应取得相关部门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优化施工工艺和设备选型。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科学地布局施工现场,将高噪声设备放置在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的位置,大临设施应集中采用封闭式厂房。对周边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大临设施厂界围墙进行加高处理,或采用移动声屏障。加强对现场人员的文明施工宣传教育,加强施工期噪声管理。 (*)运营期:采取低噪声路面、限速、声屏障、隔声窗等降噪措施。 *、固废 (*)施工期: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工程弃渣尽可能考虑项目自身利用或作为矿产**予以拍卖,对剩余确需废弃的土石方,设弃土场堆放;建筑垃圾尽量实现废物减量化、**化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妥善处置; 施工机械或车辆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沥青拌合系统产生的废焦油属于危险废物,应于集中场站等部位设置规范化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危废处理处置。 (*)项目运营期服务管理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在服务管理设施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服务管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不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服务区配套车辆零星维修保养服务产生部分废旧轮胎、包装物、废弃金属零件等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加油站清洗废液、废渣及底油、废水隔油处理隔油池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设置专门危险废物收集场所及容器暂存,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生态环境 (*)严格管理,禁止破坏征地范围以外的植被。 (*)做好工程沿线珍稀野生植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区范围,禁止越界。尽量减少施工人员活动造成的水体污染和植被损失。 (*) 做好重要陆生动物保护工作:重点加强有关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在主要的施工区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区设立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栏,对重点保护动物做重点标示及说明。严格控制征地范围,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对永久占地进行绿化;选用低噪音设备或选择低噪音施工方案,禁止晨昏进行高噪声活动,做好施工爆破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减弱爆破对重点保护动物的影响。 (*) 施工场地、临时堆场、施工便道等尽量布置于工程永久征地范围。 (*)临时工程土地复耕,生态恢复等。 (*)严格落实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水产种质**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的保护措施。 (*)对千岛湖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进行渔业**补偿,鱼类增殖放流、鱼类生境修复、跟踪监测等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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