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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万吨/年烧碱蒸发项目一期工程(10万吨/年烧碱蒸发) 节能验收公示

正文内容

**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万吨/年烧碱蒸发项目一期工程(**万吨/年烧碱蒸发) 节能验收公示 根据《**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号)及《**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和《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批复依据的版本,简称“修改版”)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采用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受**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安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万吨/年烧碱蒸发项目一期工程(**万吨/年烧碱蒸发)节能验收工作。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号)等政策文件,参考《**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万吨/年烧碱蒸发项目节能报告(修改版)》一期工程、《关于**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万吨/年烧碱蒸发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棣审批能审[****])*号)》,依据《**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号〕,基于节能审查意见及节能标准规范或节能审查批复要求,对**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万吨/年烧碱蒸发项目一期工程实际建成内容和规模、建设方案、用能设备、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能源计量器具的落实情况以及能效水平、能源消费量等情况进行节能验收,得出结论如下: (*)项目已建成的建设工艺、建设规模未发生变更,与节能审查意见一致,基本落实《节能报告(修改版)》及节能审查意见要求,项目实际总平面布置与《节能报告(修改版)》存在差异,项目***个扛爆机柜室和*个变配电室,位于生产区北侧,***个**%热碱罐,位于**%液碱缓冲罐东侧,属于同一罐区,总平面布置更为合理,基本落实节能审查意见及节能报告(修改版)的要求。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以及主要公辅设备等设备均满足节能审查意见能效等级要求,能效等级基本落实,未满足*级能效的变压器建议企业按照计划进行升级改造。 (*)项目基本按照节能审查意见及报告提出的节能措施进行建设,采用的节能措施切实可行。 (*)项目实际安装能源计量器具基本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的要求配置,基本符合《节能报告(修改版)》及节能审查意见要求。 (*)项目单位产品能耗为**.**kgce/t,对比节能审查意见及《节能报告》(修改版)能效指标值为**.**kgce/t,验收组为单位产品能耗满足节能报告(修改版)》及节能审查意见要求。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较《节能报告(修改版)》及《审查意见》中一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少***.**tce。验收组认为项目能源消费量优于节能审查意见及节能报告(修改版)要求。 综上所述,经专家组评定,一致通过**万吨/年烧碱蒸发项目一期工程(**万吨/年烧碱蒸发)节能验收,节能验收合格。 附件*: **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万吨年烧碱蒸发项目节能验收报告(修改版)最终.pdf *.* MB , 下载次数* 附件下载请登录网站: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id=*****EQc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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