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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

正文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省第五人民医院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 建设地点 **省*********路***号负三层高活室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建设单位 **省第五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 李国权 联系人 史俊龙 联系电话 *********** 项目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核技术利用项目退役项中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场所不存在污染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医院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二、建设规模:退役前核素使用情况:I-***(粒子源)日等效最大操作量*.**E *(Bq),日最大操作量*.**E *(Bq),年最大用量为*.**E **(Bq);三、丙级场所工作位置:*********路***号,**省第五人民医院负三楼高活室;四、丙级场所退役后,仍用于TC-**m及F-**两种核素辐射工作场所,场所等级为乙级;五、委托科安睿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拟退役的丙级场所,使用核素F-**、Tc-**m进行辐射监测,了解原工作过程中对工作场所和周围环境的辐射环境影响。*.经监测:高活室北墙(走廊)外表面**cm处、防护门中部外表面**cm处、上缝外表面处**cm处、下缝外表面**cm处、左缝外表面**cm处、右缝外表面**cm处、高活室南墙外表面**cm处、西墙外表面**cm处检测结果均小于标准要求*.*μSv/h,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运行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符合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辐射环境影响 环保措施: 一、退役方案*、停止I***(粒子源)使用后,通过核查使用登记台账确认后,所有I***(粒子源)核素均已使用或迁出。*、确认原丙级辐射工作场所仍然用作其他核素辐射工作场所。*、委托科安睿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拟退役的丙级场所,使用核素F-**、Tc-**m进行辐射监测,了解原工作过程中对工作场所和周围环境的辐射环境影响。*.经监测:高活室北墙(走廊)外表面**cm处、防护门中部外表面**cm处、上缝外表面处**cm处、下缝外表面**cm处、左缝外表面**cm处、右缝外表面**cm处、高活室南墙外表面**cm处、西墙外表面**cm处检测结果均小于标准要求*.*μSv/h,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运行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符合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承诺:**省第五人民医院 李国权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省第五人民医院, 李国权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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