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兴隆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正文内容
*****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府函〔****〕**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水利局关于下达****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三批)项目计划的通知》(**水发〔****〕**号)和《***财政局关于下达****年第十三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号),及《***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单》(*内部门上报〔****〕**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 二、项目法人:*****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镇**村。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取水工程:修建取水坝*座,取水池*口; 输水工程:铺设DN***×*mm镀锌钢管****.*m,PE**管***m,PE**管****m,修建加压泵房*座(建筑面积**.**㎡),配套GDLF立式多级不锈钢管道泵*套(一备一用,管道泵流量**m&sup*;/h,扬程***m,电机功率**kw)。 六、建设工期:*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万元,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费*.**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万元,独立费用**.**万元。资金来源为****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林地等)。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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