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兴庆区横城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正文内容
***审批服务管理局拟批准公示单 标题 关于拟批准***横城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横城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予以公示。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横城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建设地点 ***东部、***境内,主要分布于月牙湖乡、掌政镇、星河街道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东部、***境内,主要分布于月牙湖乡、掌政镇、星河街道,本项目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共包括 ** 处治理片区,总面积***.**hm*;项目通过地貌重塑工程、土壤重构工程、生态修复工程、配套工程、植被养护工程等生态修复措施,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方式进行矿山生态修复,从而恢复植被和破坏的地形地貌,消除生态环境问题及隐患。总投资为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 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鼎元鸿旭环境安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审批类别 文本 对象类别 法人 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R 数据来源单位 ***审批服务管理局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车辆尾气、垃圾筛分、建筑破碎过筛粉尘等。通过对施工场地区域和运输道路定时洒水抑尘,每天洒水 *~* 次,可使扬尘减少 **%~**%。随着项目施工结束后施工扬尘随之消失。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区不设置施工生活营地,施工生活营地依托周边村庄,项目施工区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挖掘机、装载机等施工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且在施工场地边界靠近镇河村六组声环境保护目标一侧设置围挡,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机械顺序等,有效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产生固废主要为地貌重塑工程(渣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渣堆通过场地平整、采坑回填等措施,全部回填至治理区范围内,无渣堆弃土产生外运。项目区遗留部分建筑物、建筑垃圾堆,经现场分拣、破碎、过筛后就近回填。清运至治理片区 ** 治理点 * 进行破碎过筛填埋;遗留的建筑垃圾中分拣出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区不设置施工生活营地,施工生活营地依托周边村庄,项目施工区生活垃圾在施工现场集中分类收集送至邻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产生。 发布时间 ****年*月**日 附件【报批稿-***横城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pdf】已下载次 附件下载查看地址:https://zwfw.nx.gov.cn/zw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wbnewsid=******&areacode=Y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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