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出让详情

汶川县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天府新区启元一街366号4栋1单元30层3003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正文内容

**省***人民法院 关于***天府新区启元一街***号*栋*单元**层****号房屋的拍卖公告 (****)川****执***号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天府新区启元一街***号*栋*单元**层****号房屋 当事人议价:***万元 起拍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财产所在位置 ***天府新区启元一街***号(麓云小区) 网签备案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成天不动产证明第*******号 案号 (****)川****执***号 所有权人 王* 规划用途 住宅 实际用途 住宅 建筑面积(㎡) 不动产登记面积***.**㎡ 所在楼层/总层数 **层/共**层 朝向 西 装修 备案精装修 户型 四室一厅一厨两卫(以实际情况为准) 提供文件 *.法院裁定书 *.拍卖成交确认书 备注 *.该标的物尚未竣工,系合同备案房,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暂不具备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条件。本院不确定能否办理以及何时能够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本院不负责拍卖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拍卖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具体办证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向开发商核实。 *.司法拍卖的***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拍卖房屋尚未与房屋开发商办理交房手续,办理交房手续时所需交纳的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房屋面积补差款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请买受人自行了解。此次拍卖以房屋现状为准,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不得以合同约定房屋面积和产权登记房屋面积有差异、房屋存在质量瑕疵等为由向本院提出异议。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该房屋双方当事人议价***万元,起拍价(保留价)为***.*万元,经本院合议庭合议本次拍卖起拍价为***.*万元(经四舍五入)。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自买受人领取过户裁定之日起**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将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年*月*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年*月*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七、本院已向当事人送达拍卖裁定,告知本次拍卖事项。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的*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九、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年*月**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户名称:***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账号:*******************),备注:(****)川****执***号拍卖成交款)。并在余款付清后**日内等本院通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人民法院执行局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一、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十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财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助拍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进入此链接https://www.aliwork.com/o/sczpyydj、亦可登录**助拍官网www.**zhupai.com或关注“**助拍**”微信公众号、下载助拍APP完成自助预约。 标的咨询、看样电话:***-********、*********** 本院监督电话:****-******* 本院地址:***威州镇太阳岛政法小区 淘宝技术咨询:***-***-**** ***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天府新区启元一街***号*栋*单元**层****号房屋 拍卖网址:https://sf.taobao.com/spc_item.htmid=*C**DA***AC*BAC*E**C******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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