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出让详情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内江市隆昌县金鹅镇重庆路42附4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正文内容

**省****级人民法院 公告 (****)川**执恢***号 本院定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金鹅镇**路**附*号房屋 起拍价(保留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财产所在位置 ******金鹅镇**路**附*号 权证号 内房权证***字第*********号、隆国用(****)第*****号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都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川**执恢***号 土地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 规划用途 商业服务 实际用途 商业 产权证登记面积(㎡) 产权证登记面积**.**平方米,实际面积请竞买人自行实地查验。 房屋户型 / 所在楼栋建筑物总层数 详见评估报告 所在楼层 位于第*层 装修 详见评估报告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本院已于****年*月**日张贴腾退公告,截止公告作出之日无相关权利人主张权利。 *、****年*月**日现场勘查时查明,上述拍卖房屋与***金鹅镇**路**号附*号、附*号房屋打通使用,具体四至不清。未见**路**号附*号门牌号。该房屋被案外人占有使用。本院将以房屋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需实地看样后谨慎决定是否参与竞拍。拍卖成交后,本院不负责恢复原状,以房屋现状交付,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向本院提起异议。 *、本次拍卖财产按现状拍卖,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物业等相关部门了解物业、水、电、气等是否存在欠费,如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气等开通情况以现场实际为准。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本院已委托**国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财产进行评估,上述财产的评估价为**.**万元。该公司出具的川国通房估字(****)第****号估价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买受人收到过户裁定之日起,**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注:请竞买参与人自行了解拍卖房屋当地限购限售政策,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当地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年*月*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若为合伙购买,应在****年*月*日前向本院提交合伙购买手续。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年*月*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本院已经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年*月**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省****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七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抚琴西路***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号窗口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理。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买受人只要未支付或未按时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悔拍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抵冲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十三、咨询或看样预约电话: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拍帮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竞买人应尽早与**拍拍帮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预约看样,看样服务由该公司统一组织安排时间进行实地看样。标的咨询及看样预约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请微信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拍拍帮”,在公众号下方选择助拍服务选择看样通知,获悉具体看样安排(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 淘宝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此号码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监督范围仅为拍卖公司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省******抚琴西路***号 ****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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