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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关于第十四批珠宝首饰(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正文内容

***建安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 第十四批珠宝首饰的公告 ***建安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建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建安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第十四批珠宝首饰,标的详情、起拍价详见附件珠宝表格。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珠宝的价格系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议价结果,且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品种、质地、种类及鉴定证书、照片等均系当事人自行提供,本院不对所拍卖标的的规格、品种、质地、种类及鉴定证书的真实性、简介的真实性等方面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 竞买人须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起拍价系案件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议价所得。标的物交付以实物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简介、瑕疵、质量、真伪及正常使用等保证。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买受人在拍卖成功后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标的由申请执行人张先生保管。预约看样请联系张先生,电话***********,买受人放弃看样或不予看样而直接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所拍卖物品的规格、品种、质地、种类、简介等已经有充分、足够、完全的了解。在拍卖成功后对所拍卖物品的规格、品种、质地、种类等未达到理想的期望状态而反悔,对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成功后物品采取快递邮寄,运费(如快递费、邮递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联系法院,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本院已委托“同伦拍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承担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税费,买受人承担契税、印花税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税费。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相应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向本院申请退还。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日内凭有关缴纳税费票据原件,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本院经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本院将依法发放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买受人可就已垫付税费另行主张权利。 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现未知有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需参加竞买的,应于****年*月**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应于****年*月**日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拍卖保证金及余款支付: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拍卖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拍卖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 拍卖竞价前,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成交价减去保证金后的金额)请在拍卖结束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建安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建安区镜水路支行,账号:************************),请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如有问题请咨询法院。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拍卖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买,支付时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联系人: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协助服务公司:**易和法拍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法院咨询电话:****-*******联系人:葛法官 法院地址:***建安区镜水路与魏庄街交叉口   淘宝技术咨询:***-***-**** ***建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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