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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关于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88号2幢2816室(变卖)的公告

正文内容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变卖以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 变卖标的:**省******珠江路**号*幢****室,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总层数**层,所在楼层**层,朝向:西,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储藏室。 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流程: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相关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价开始前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 提示: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安拍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相关拍卖辅助事务,本标的物不组织集中看样。咨询电话: ***********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变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公示。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竞买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七、过户及费用负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变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七日之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法院指定账户:账号名称: (****)京****执恢***号(注:户名括号为英文半角);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门支行,账号:*******************。 十一、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存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及其他变卖资料。 咨询电话:***-*******(王法官) ***-********(赵法官) 监督电话: ***-********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网址: 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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