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出让详情

迁安市双惠小区底商门市房

正文内容

*、本次以拍卖方式出租的门*共计*处,本次拍卖出租的房屋均以现状为准,承租方需在参加拍卖前自行查勘标的,出租方和拍卖人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外墙、门窗及各种管线缺失或损坏。 *、本次以拍卖方式出租的门*仅限于商业经营使用,承租人使用本次出租的*处门*从事行业需征得出租人同意。 *、承租方需在拍卖成交时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承租方遵守及履行合同约定条款的保证金。期满后,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租赁结束后出租方一次性无息返还承租方。 *、租金每年一付,第一年租金(即成交价款)拍卖成交当日付清,之后年度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到期日的前**日付清。 *、租赁期间,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等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费用如有拖欠出租方可从履约保证金抵扣。 *、合同期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不得人为损坏房屋,不得做任何违规违法的事情,经营范围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出租方将无条件收回出租的房屋,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交纳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当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对出租方损失时,出租方有权追讨其余部分。 *、在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有关部门需要拆迁、改造和另有其他用途等情况,承租方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政策予以执行,出租方除退还未到期的房租外,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 *、竞买人在参于竞买前需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一旦参于竞买视为同意租赁合同内容。 **、出租方保证标的权属清楚并保证此次出租的合法性,如发生权属纠纷,由出租方负责解决。标的后续相关手续由出租方负责协助办理。 **、买受人(即承租方)若不能按上述规定时间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交纳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履约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已经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另行拍卖。 拍卖公告 本公司依法接受委托,现对如下标的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双惠小区底商门*房及*****营***村房屋五年租赁权; 二、拍卖时间:****年*月**日**时**分开始拍卖 三、拍卖地点: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org.cn 四、拍卖标的展示的时间:即日起 五、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六、竞买登记手续: *、请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登记后选择此次拍卖项目进行网上报名。 *、拍卖保证金:标的一:***双惠小区底商门*房五年租赁权,保证金*****元,报名费***元;标的二:*****营***村房屋五年租赁权,保证金*****元,报名费****元;竞买不成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来款账户。 *、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报名费汇款账户:(户名:**万海拍卖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农***万达广场分理处) *、保证金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 七、特别说明!!! 竞买人在中拍平台仔细阅读并认可竞买须知后才能报名,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保证金及报名费打款后要及时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打款时须备注姓名及联系电话。)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 联系电话:*********** 竞买须知 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中华人民**国境内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需要变卖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依法进行公开拍卖。为规范网络拍卖行为,维护电子竞价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竞买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我公司依法接受委托,定于****年**月**日**时在中拍平台对***双惠小区底商门*房及*****营***村房屋五年租赁权依法进行公开拍卖,为方便竞买人参加竞买,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拍卖标的简介 本次拍卖出让*处门**年租赁权,标的位置、建筑面积、起拍价(年租金)、履约保证金等信息详见拍卖标的明细表(后附)。 本次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详见拍卖标的明细表(后附)。 二、竞买程序 *、本次拍卖是就该标的物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拍卖,当竞买人进入指定竞价交易系统,即表明该竞买人完全了解并认可该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包括其瑕疵),委托人、拍卖人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和严格遵守本《竞买须知》的约定。并对自己按照本《竞买须知》参与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 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向拍卖人指定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必须在中拍协网拍平台以企业或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注册参拍,拍卖人对参拍申请人的竞买人身份进行核实及对缴纳保证金情况进行确认,竞买人必须在中拍协网拍平台申请“报名”,并以企业或个人账户进行转账。我公司系统管理员在中拍协网拍平台对网络拍卖会申请“报名”的竞买人身份进行核实后,为竞买人进行缴纳保证金的“确认”手续。 拍卖工作直接参与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以竞买人身份参与本次拍卖会,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竞买人应亲自参与竞买。 *、竞买人与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竞买人与出让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竞买人在了解并认可本竞买须知,并在拍卖会开始半小时前登录指定竞价交易系统等待拍卖会开始。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而未能参与竞价,由竞买人承担相应责任。 *、本次拍卖会采用在互联网上进行电子竞价的拍卖方式,即: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指定竞价交易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的方式。在规定时间里,报价可多次输入,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 本次电子竞价拍卖会开始时间为****年**月**日**时,每次加价幅度按系统设定的加价单位(标的一:加价单位即伍佰元,加价幅度为伍佰元或伍佰元的整数倍;标的二:加价单位即贰仟元,加价幅度为贰仟元或贰仟元的整数倍)进行加价递增;拍卖分为自由竞价周期( *分钟)和延时竞价周期(*分钟)两阶段。 *、电子竞价交易系统显示“拍卖会结束”时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标的物的最终拍卖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买受人。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当日到拍卖人处与拍卖人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及《电子拍卖笔录》,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若未竞买成功,在拍卖会后**个工作日内,保证金按缴纳时登记的渠道原路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拍卖标的的展示 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标的。 四、交付价款及拍卖佣金的规定 本次出租的*处门*的实际出租价格以拍卖成交的价格为准。买受人必须于成交当日签署《电子成交确认书》确认成交,并于当日付清成交价款及成交价*%的拍卖佣金(拍卖佣金不包括在成交价款内)。买受人交清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当日按通知到出让方指定地点签订租赁合同并向出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五、本次拍卖的相关说明 *、本次以拍卖方式出租的门*共计*处,本次拍卖出租的房屋均以现状为准,承租方需在参加拍卖前自行查勘标的,出租方和拍卖人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外墙、门窗及各种管线缺失或损坏。 *、本次以拍卖方式出租的门*仅限于商业经营使用,承租人使用本次出租的*处门*从事行业需征得出租人同意。 *、承租方需在拍卖成交时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承租方遵守及履行合同约定条款的保证金。期满后,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租赁结束后出租方一次性无息返还承租方。 *、租金每年一付,第一年租金(即成交价款)拍卖成交当日付清,之后年度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到期日的前**日付清。 *、租赁期间,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等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费用如有拖欠出租方可从履约保证金抵扣。 *、合同期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不得人为损坏房屋,不得做任何违规违法的事情,经营范围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出租方将无条件收回出租的房屋,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交纳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当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对出租方损失时,出租方有权追讨其余部分。 *、在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有关部门需要拆迁、改造和另有其他用途等情况,承租方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政策予以执行,出租方除退还未到期的房租外,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 *、竞买人在参于竞买前需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一旦参于竞买视为同意租赁合同内容。 **、出租方保证标的权属清楚并保证此次出租的合法性,如发生权属纠纷,由出租方负责解决。标的后续相关手续由出租方负责协助办理。 **、买受人(即承租方)若不能按上述规定时间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交纳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履约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已经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另行拍卖。 六、关于电子竞价操作及免责提示 *、电子竞价系统操作提示 (*)通过拍卖人指定终端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通过自备终端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竞买人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安全退出。自备终端设备建议使用Windows XP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配备***M以上内存,*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电子竞价中,竞买人在同一时间,在同一台终端只能使用一个账户参与一场电子竞价拍卖会。 (*)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出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 *、电子竞价免责提示 在电子竞价过程中若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人、拍卖人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的; (*)竞买人未及时参与竞价的; (*)竞买人不能正确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 (*)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竞买人在同一个终端通过多个账户进行竞价而造成系统响应变慢、死机、报价错误等情况的。 *、电子竞价拍卖会过程中暂停或暂缓提示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中断、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拍卖人可先暂停当前竞买人通过竞价系统的即时报价,并报经委托人同意后,可临时决定本次电子竞价拍卖会暂停或择日重新拍卖,拍卖人将向全体竞买人做出解释说明。 **万海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屋资产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 签订地点:_____ 签订时间:_____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资产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标的情况 甲方将坐落于 作为租赁标的出租费乙方使用,面积 平方米,其中房屋 平方米,土地 平方米,乙方已经进行过实地考察,房屋、土地状况及面积以实际为准。以下简称“租赁标的”。 第二条:租赁用途 *、租赁标的仅作为 使用。 *、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保证金 *、租赁标的租金为每年人民币 元(¥ )。上述租金数额为甲方净得额,乙方如需甲方开具发票,资产租赁期间应缴纳的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租赁税等全部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租金外另行给付甲方。 *、乙方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 )合同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且结清全部水、电、气、物业等费用后,甲方将保证金无条件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租赁标的交付 本合同签订,乙方将第一年租金及保证金交付给甲方后,甲方即应将租赁标的交付乙方。 第六条:装修 *、甲方将租赁标的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乙方有权根据需要进行装修,但不得破坏租赁标的主体结构,装修方案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因租赁合同到期终止、解除等,乙方不再使用租赁标的,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乙方出资装修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续租与转租 *、租赁期满,甲方将视情况重新组织竞租或公开竞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对租赁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 *、如在竞租或公开竞租中乙方未能继续承租,乙方将自行添置的所有设备、设施自行拆走,但不得影响租赁标的主体结构安全。附着在租赁标的结构上的不能移动的装饰、装修、修缮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本合同约定的租期届满后,如乙方未按时交还租赁标的,超期占用期间按本合同约定租金的两倍支付超期占用费。 *、本合同约定的租期届满后,如经甲方催告后乙方在*日内仍未交还租赁标的时,甲方有权自行直接收回租赁标的,乙方仍放置在租赁标的内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分租给第三方使用。 第八条:费用负担 租赁标的交付乙方之前发生的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均由甲方负责交纳。租赁标的交付给乙方之后发生的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电话费、取暖费、税金(含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工商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权利义务 *、甲方须按时将租赁标的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租赁期间,涉及租赁标的公共部位及其他部位的日常维修、修缮等,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涉及租赁标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顶防水等的大修,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损坏的除外。 *、乙方应合法使用租赁标的,不得利用租赁标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标的,所收取的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和**、消防、安监等部门要求合法使用租赁标的,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的用途,不得擅自在租赁标的范围内进行建筑、植树等活动,否则合同到期后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严禁存放危险物品及国家明文规定的不合法之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或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要在租赁标的内存放货物,负责货物保管,发生被盗、火灾及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甲方不负责任,严禁乙方在租赁标的之外存放任何货物,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对整体租用基层供销社院落的,院内危房不在租赁范围之内,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后果自负。 *、租赁期间内乙方负责租赁标的内水、暖、电等设施的维护检修,租赁期间内发生的维修费用及水、暖、电等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一律由乙方负责,并保证合同到期日水、暖、电等设施能够正常使用。 第十条: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标的: *、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经甲方催告后在*日内未付清的;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的; *、乙方的行为导致租赁标的严重损坏的。 *、乙方改变租赁标的主体结构进行装修的;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租赁标的转租第三人的; *、乙方在租赁标的内进行违法活动的; *、由于甲方改制需出售该租赁标的的。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租赁标的如因地震、洪水、雷击等自然灾害或战争、暴动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租赁标的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因*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标的,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甲方改制等原因出售租赁标的,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事项,甲方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发生征地或拆迁等导致终止合同,不属于任何一方违约,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期限的租金,乙方自行搬离。因此获得的房屋补偿、土地补偿等全部归甲方所有;装饰装修的残值补偿归乙方所有。 因以上原因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方因实际需要有权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至少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除退还自通知之日起未到期租金外,按一年租金**%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须在通知之日起一个月清场完毕。 *、乙方有正当合法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至少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按一年租金**%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退还乙方自清场完毕之日起未到期租金。 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条款的,按相关合同解除条件和免责条件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社一份,备查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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