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出让详情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关于柳州市八一路27号1栋1-2(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正文内容

**壮族自治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年*月*日上午**:**至****年*月*日上午**:**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户名:******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覃军懿名下所有的位于八一路**号*栋*-*房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八一路**号*栋*-*房产。 权属情况:产权证号:桂(****)***不动产权第*******号;所有权人:覃军懿;房产性质:R商品房;土地性质:出让;房产规划用途:门面;房产建筑面积:***.*㎡,户型:*房;标的物所在楼层:*层;实物具体情况以现场及实际状况为准。 租赁情况:R该房屋有租赁,承租人承诺将于拍卖成交后十五日搬离。 占有使用情况:房屋目前由承租人使用,尚未腾空,本次拍卖只拍卖房屋本身,房屋内家具、家电、物品等不在拍卖范围内,住户承诺会在成交后腾退房屋。房屋现状图片仅供参考,腾退房屋过程中的拆卸、搬离可能会对屋内装修、装饰、内在质量等产生一定影响,本院以腾退后的房屋现状进行交付。房屋具体交付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如需要采取强制腾退措施的,可能导致交付延迟。 特别提示: 标的以现状拍卖,实物具体情况以现场及实际为准,未看样视为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如需恢复标的物隔间,请买受人自行处理,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其他款项(包括物业费、水、电等)等可能影响标的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负责处理此项费用产生的纠纷。 二、执行案号及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桂****执恢**号;(****)桂****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三、财产评估报告或定价依据:本院依法采取询价评估方式确定处置参考价,经向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询价,得出参考价为******元。本院依照拍卖相关规定酌定拍卖起拍价为******元。 四、通知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已通知 被执行人:☑已通知/□无法通知 五、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情况:☑无人主张 / £有优先购买权人 六、竞价时间、起拍价以及竞价规则: 拍卖竞价时间:****年*月*日上午**:**至****年*月*日上午**:**止(延时的除外)。 拍卖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竞价规则: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竞价程序结束前*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分钟。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保证金、拍卖款项支付方式和账号: 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得者(即买受人)竞得后应在网络竞价结束后*日内将拍卖余款交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支行,户名:******人民法院,账号:*******************)。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对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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