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出让详情

乾安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乾安县水字镇一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乾国用(2015)第072300443号),四处房屋(吉房权证乾字第20152765号)、(吉房权证乾字第20152766号)、(吉房权证乾字第20152767号)、(吉房权证乾字第20152768号);锅炉房、库房基础、厕所、圈舍、水泥地面、砖围墙、大门、烘干塔一台、锅炉一座、变压器一台、地秤一个、粮囤二十一个公告(以上标的物整体拍卖)(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正文内容

**省***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水字镇一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乾国用(****)第*********号),四处房屋(吉房权证乾字第********号)、(吉房权证乾字第********号)、(吉房权证乾字第********号)、(吉房权证乾字第********号);锅炉房、库房基础、厕所、圈舍、水泥地面、砖围墙、大门、烘干塔一台、锅炉一座、变压器一台、地秤一个、粮囤二十一个公告(以上标的物整体拍卖) (第一次拍卖)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spm=a***w),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水字镇一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乾国用(****)第*********号),四处房屋(吉房权证乾字第********号)、(吉房权证乾字第********号)、(吉房权证乾字第********号)、(吉房权证乾字第********号);锅炉房、库房基础、厕所、圈舍、水泥地面、砖围墙、大门、烘干塔一台、锅炉一座、变压器一台、地秤一个、粮囤二十一个。以上拍卖标的情况详见公告。 *.***水字镇一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乾国用(****)第*********号),四处房屋(吉房权证乾字第********号)、(吉房权证乾字第********号)、(吉房权证乾字第********号)、(吉房权证乾字第********号);锅炉房、库房基础、厕所、圈舍、水泥地面、砖围墙、大门、烘干塔一台、锅炉一座、变压器一台、地秤一个、粮囤二十一个总评估价值为*******.**元,拍卖的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一、*、估价对象评估范围 估价对象为***水字镇一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乾国用(****)第*********号),四处房屋(吉房权证乾字第********号)、(吉房权证乾字第********号)、(吉房权证乾字第********号)、(吉房权证乾字第********号);锅炉房、库房基础、厕所、圈舍、水泥地面、砖围墙、大门、烘干塔一台、锅炉一座、变压器一台、地秤一个、粮囤二十一个。财产范围包括上述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附属物*场价值,未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它财产或权益。 估价对象基本状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位置 地类(用途) 使用权类型 使用权面积(㎡) 终止日期 单价(元/㎡) 评估价值(元) ***亿鑫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水字镇 仓储用地 出让 *****.** ****年**月**日 ***.** *******.** 四处房屋 房屋权利人 房屋用途 房屋坐落 房屋结构 建筑面积(㎡) 单价(元/㎡) 评估价值(元) ***亿鑫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办公 ***水字镇 混合 ***.** **** ****** ***亿鑫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仓储 转木 ***.** **** ****** ***亿鑫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仓储 砖瓦 ***.** **** ****** ***亿鑫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仓储 砖瓦 ***.** **** ****** 附属物及资产 房屋权利人 附属物名称 房屋坐落 房屋结构/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评估价值(元) 备注 ***亿鑫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锅炉房 ***水字镇 彩钢 **.** 平方米 *** ***** ***亿鑫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库房基础 混凝土 ****.** 平方米 *** ****** ***亿鑫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厕所 红砖 **.** 平方米 *** **** ***亿鑫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圈舍 条石、砖 **.** 平方米 *** **** ***亿鑫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水泥地面 水泥 ****.** 平方米 ** ****** ***亿鑫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砖围墙 红砖 ***.** 米 *** ****** ***亿鑫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大门 ** 米 *** **** ***亿鑫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粮囤 预制板 ****.** 平方米 ***.** ******.** ***亿鑫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湿粮囤 **.** 平方米 ***.** *****.** ***亿鑫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电子汽车衡 * 台 ***** 无规格型号 ***亿鑫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粮食烘干塔 MD-*** * 台 ****** 包括锅炉 ***亿鑫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变压器 s*-*** * 台 ***** 包含电缆 ***亿鑫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电线杆 水泥 * 根 ****.**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一日前向***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日向***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与本院联系,本院将酌情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以上拍卖标的物现状交付。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权属变更手续。买受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要求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其余事宜。所涉及契税、印花税以及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费(城*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由税法以及国税总局****年第**号文件及该文件的解读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如当地税务机关不配合出具完税凭证,须由买受人自行沟通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加以解决,法院不负责沟通、协调。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于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取暖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第*日起*日内即****年**月**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人民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行号:************。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十四、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应缴纳的税费。 十六、买受人付款后应当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 咨询 电 话 :*********** 淘宝技术咨询:***-***-****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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