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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240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8套房产分别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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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坎街*号房产转让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 ¥**.** 万元 项目编号: GR****LN******* 保证金: ¥** 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 ****-**-** ~ ****-**-**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LN******* 标的名称 (****)****-********南坎街*号房产转让 是否国资 国资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资产描述 资产转让 项目子资产 实物类别 房屋土地 标的名称 (****)****-********南坎街*号房产转让 标的所在地区 ***省 / **** 地址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现场查勘安排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 *、踏勘日期:*月**号上午**点,报名截止时间*月**号中午**点,须提前打电话预约登记看房;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上传提供加盖公章的《现场查勘书》,在项目附件材料中自行下载; 其它披露信息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底价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本次出售的房屋资产(哈房权证外字第********号)以实物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该建筑物的完整性及品质,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涉及的座落位置、面积等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成交价款不受其影响。 *、该房屋资产目前登记在**港务局名下,未变更到**港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办理过户时需要先行办理更名,同时,该房屋资产未办理土地权属登记,经评估人员现场走访当地不动产中心(或房管局),该房屋资产可以正常办理交易,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可根据自己需要自行办理房屋所在土地的权属登记,所需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沈交所不做任何沟通协调工作。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 该房屋资产购置年限较早,按照现有政策土地增值税等可能偏高,受让方应充分予以了解。 *、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办理受让申请登记前已对本次转让项目存在的问题和瑕疵风险了解清楚,对此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该资产一切现状并参与受让,自愿承担参与本次受让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评估报告及其重大事项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交所无关。 *、意向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的**%交纳保证金,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根据转让方要求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项目成交后受让方自行办理资产过户手续,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若房产有拖欠的煤气、水、电、物业、取暖等任何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此次房产转让的任何费用,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做好调查并谨慎考虑。在办理过户时,转让方按照自己的工作程序配合受让方提供相关材料,受让方不得强求转让方提供材料的时间限制,同时也不得因时间长等情况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对此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无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万元人民币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之前交纳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竞价规则 起始价(元) ****** 加价幅度(元) **** 是否起始价报价 是 限时报价周期(秒)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附件材料 项目附件材料 现场踏勘书—(****)******港集团有限公司*处房产分别转让.docx 现场踏勘书—(****)******港集团有限公司*处房产分别转让.docx (****)****-********景阳街*-**房产转让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 ¥***.** 万元 项目编号: GR****LN******* 保证金: ¥** 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 ****-**-** ~ ****-**-**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LN******* 标的名称 (****)****-********景阳街*-**房产转让 是否国资 国资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资产描述 资产转让 项目子资产 实物类别 房屋土地 标的名称 (****)****-********景阳街*-**房产转让 标的所在地区 ***省 / **** 地址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现场查勘安排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 *、踏勘日期:*月**号上午**点,报名截止时间*月**号中午**点,须提前打电话预约登记看房;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上传提供加盖公章的《现场查勘书》,在项目附件材料中自行下载; 其它披露信息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底价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本次出售的房屋资产(哈房BD字第******号)以实物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该建筑物的完整性及品质,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涉及的座落位置、面积等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成交价款不受其影响。 *、该房屋资产目前登记在**港务局名下,未变更到**港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办理过户时需要先行办理更名,同时,该房屋资产未办理土地权属登记,经评估人员现场走访当地不动产中心(或房管局),该房屋资产可以正常办理交易,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可根据自己需要自行办理房屋所在土地的权属登记,所需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沈交所不做任何沟通协调工作。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 该房屋资产购置年限较早,按照现有政策土地增值税等可能偏高,受让方应充分予以了解。 *、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办理受让申请登记前已对本次转让项目存在的问题和瑕疵风险了解清楚,对此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该资产一切现状并参与受让,自愿承担参与本次受让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评估报告及其重大事项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交所无关。 *、意向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的**%交纳保证金,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根据转让方要求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项目成交后受让方自行办理资产过户手续,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若房产有拖欠的煤气、水、电、物业、取暖等任何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此次房产转让的任何费用,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做好调查并谨慎考虑。在办理过户时,转让方按照自己的工作程序配合受让方提供相关材料,受让方不得强求转让方提供材料的时间限制,同时也不得因时间长等情况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对此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无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万元人民币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之前交纳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竞价规则 起始价(元) ******* 加价幅度(元) **** 是否起始价报价 是 限时报价周期(秒)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附件材料 项目附件材料 现场踏勘书—(****)******港集团有限公司*处房产分别转让.docx 现场踏勘书—(****)******港集团有限公司*处房产分别转让.docx (****)****-*******西中华小区*号楼房产转让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 ¥**.** 万元 项目编号: GR****LN******* 保证金: ¥* 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 ****-**-** ~ ****-**-**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LN******* 标的名称 (****)****-*******西中华小区*号楼房产转让 是否国资 国资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资产描述 资产转让 项目子资产 实物类别 房屋土地 标的名称 (****)****-*******西中华小区*号楼房产转让 标的所在地区 **省 / *** 地址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现场查勘安排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 *、踏勘日期:*月**号上午**点,报名截止时间*月**号中午**点,须提前打电话预约登记看房;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上传提供加盖公章的《现场查勘书》,在项目附件材料中自行下载; 其它披露信息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底价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本次出售的房屋资产(长房权证朝字第************号)以实物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该建筑物的完整性及品质,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涉及的座落位置、面积等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成交价款不受其影响。 *、该房屋资产未办理土地权属登记,经评估人员现场走访当地不动产中心(或房管局),该房屋资产可以正常办理交易,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可根据自己需要自行办理房屋所在土地的权属登记,所需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沈交所不做任何沟通协调工作。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 该房屋资产购置年限较早,按照现有政策土地增值税等可能偏高,受让方应充分予以了解。 *、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办理受让申请登记前已对本次转让项目存在的问题和瑕疵风险了解清楚,对此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该资产一切现状并参与受让,自愿承担参与本次受让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评估报告及其重大事项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交所无关。 *、意向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的**%交纳保证金,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根据转让方要求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项目成交后受让方自行办理资产过户手续,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若房产有拖欠的煤气、水、电、物业、取暖等任何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此次房产转让的任何费用,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做好调查并谨慎考虑。在办理过户时,转让方按照自己的工作程序配合受让方提供相关材料,受让方不得强求转让方提供材料的时间限制,同时也不得因时间长等情况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对此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无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万元人民币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之前交纳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竞价规则 起始价(元) ****** 加价幅度(元) **** 是否起始价报价 是 限时报价周期(秒)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附件材料 项目附件材料 现场踏勘书—(****)******港集团有限公司*处房产分别转让.docx 现场踏勘书—(****)******港集团有限公司*处房产分别转让.docx (****)****-*******西中华小区*栋房产转让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 ¥**.* 万元 项目编号: GR****LN******* 保证金: ¥** 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 ****-**-** ~ ****-**-**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LN******* 标的名称 (****)****-*******西中华小区*栋房产转让 是否国资 国资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资产描述 资产转让 项目子资产 实物类别 房屋土地 标的名称 (****)****-*******西中华小区*栋房产转让 标的所在地区 **省 / *** 地址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现场查勘安排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 *、踏勘日期:*月**号上午**点,报名截止时间*月**号中午**点,须提前打电话预约登记看房;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上传提供加盖公章的《现场查勘书》,在项目附件材料中自行下载; 其它披露信息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底价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本次出售的房屋资产(长房权证朝字第************号)以实物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该建筑物的完整性及品质,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涉及的座落位置、面积等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成交价款不受其影响。 *、该房屋资产未办理土地权属登记,经评估人员现场走访当地不动产中心(或房管局),该房屋资产可以正常办理交易,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可根据自己需要自行办理房屋所在土地的权属登记,所需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沈交所不做任何沟通协调工作。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 该房屋资产购置年限较早,按照现有政策土地增值税等可能偏高,受让方应充分予以了解。 *、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办理受让申请登记前已对本次转让项目存在的问题和瑕疵风险了解清楚,对此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该资产一切现状并参与受让,自愿承担参与本次受让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评估报告及其重大事项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交所无关。 *、意向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的**%交纳保证金,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根据转让方要求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项目成交后受让方自行办理资产过户手续,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若房产有拖欠的煤气、水、电、物业、取暖等任何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此次房产转让的任何费用,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做好调查并谨慎考虑。在办理过户时,转让方按照自己的工作程序配合受让方提供相关材料,受让方不得强求转让方提供材料的时间限制,同时也不得因时间长等情况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对此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无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万元人民币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之前交纳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竞价规则 起始价(元) ****** 加价幅度(元) **** 是否起始价报价 是 限时报价周期(秒)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附件材料 项目附件材料 现场踏勘书—(****)******港集团有限公司*处房产分别转让.docx 现场踏勘书—(****)******港集团有限公司*处房产分别转让.docx (****)****-*******西中华小区*栋房产转让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 ¥***.** 万元 项目编号: GR****LN******* 保证金: ¥** 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 ****-**-** ~ ****-**-**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LN******* 标的名称 (****)****-*******西中华小区*栋房产转让 是否国资 国资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资产描述 资产转让 项目子资产 实物类别 房屋土地 标的名称 (****)****-*******西中华小区*栋房产转让 标的所在地区 **省 / *** 地址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现场查勘安排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 *、踏勘日期:*月**号上午**点,报名截止时间*月**号中午**点,须提前打电话预约登记看房;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上传提供加盖公章的《现场查勘书》,在项目附件材料中自行下载; 其它披露信息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底价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本次出售的房屋资产(长房权证朝字第************号)以实物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该建筑物的完整性及品质,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涉及的座落位置、面积等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成交价款不受其影响。 *、该房屋资产未办理土地权属登记,经评估人员现场走访当地不动产中心(或房管局),该房屋资产可以正常办理交易,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可根据自己需要自行办理房屋所在土地的权属登记,所需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沈交所不做任何沟通协调工作。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 该房屋资产购置年限较早,按照现有政策土地增值税等可能偏高,受让方应充分予以了解。 *、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办理受让申请登记前已对本次转让项目存在的问题和瑕疵风险了解清楚,对此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该资产一切现状并参与受让,自愿承担参与本次受让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评估报告及其重大事项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交所无关。 *、意向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的**%交纳保证金,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根据转让方要求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项目成交后受让方自行办理资产过户手续,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若房产有拖欠的煤气、水、电、物业、取暖等任何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此次房产转让的任何费用,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做好调查并谨慎考虑。在办理过户时,转让方按照自己的工作程序配合受让方提供相关材料,受让方不得强求转让方提供材料的时间限制,同时也不得因时间长等情况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对此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无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万元人民币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之前交纳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竞价规则 起始价(元) ******* 加价幅度(元) **** 是否起始价报价 是 限时报价周期(秒)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附件材料 项目附件材料 现场踏勘书—(****)******港集团有限公司*处房产分别转让.docx 现场踏勘书—(****)******港集团有限公司*处房产分别转让.docx (****)****-*******北六经街*甲**-*号(*号门)房产转让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 ¥**.** 万元 项目编号: GR****LN******* 保证金: ¥* 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 ****-**-** ~ ****-**-**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LN******* 标的名称 (****)****-*******北六经街*甲**-*号(*号门)房产转让 是否国资 国资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资产描述 资产转让 项目子资产 实物类别 房屋土地 标的名称 (****)****-*******北六经街*甲**-*号(*号门)房产转让 标的所在地区 **省 / *** 地址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现场查勘安排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 *、踏勘日期:*月**号上午**点**分,报名截止时间*月**号中午**点,须提前打电话预约登记看房;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上传提供加盖公章的《现场查勘书》,在项目附件材料中自行下载; 其它披露信息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底价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本次出售的房屋资产(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号)以实物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该建筑物的完整性及品质,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涉及的座落位置、面积等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成交价款不受其影响。 *、该房屋资产未办理土地权属登记,经评估人员现场走访当地不动产中心(或房管局),该房屋资产可以正常办理交易,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可根据自己需要自行办理房屋所在土地的权属登记,所需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沈交所不做任何沟通协调工作。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 该房屋资产购置年限较早,按照现有政策土地增值税等可能偏高,受让方应充分予以了解。 *、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办理受让申请登记前已对本次转让项目存在的问题和瑕疵风险了解清楚,对此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该资产一切现状并参与受让,自愿承担参与本次受让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评估报告及其重大事项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交所无关。 *、意向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的**%交纳保证金,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根据转让方要求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项目成交后受让方自行办理资产过户手续,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若房产有拖欠的煤气、水、电、物业、取暖等任何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此次房产转让的任何费用,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做好调查并谨慎考虑。在办理过户时,转让方按照自己的工作程序配合受让方提供相关材料,受让方不得强求转让方提供材料的时间限制,同时也不得因时间长等情况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对此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无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万元人民币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之前交纳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竞价规则 起始价(元) ****** 加价幅度(元) **** 是否起始价报价 是 限时报价周期(秒)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现场踏勘书—(****)******港集团有限公司*处房产分别转让.docx (****)****-*******北六经街*甲*号房产转让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 ¥***.** 万元 项目编号: GR****LN******* 保证金: ¥** 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 ****-**-** ~ ****-**-**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LN******* 标的名称 (****)****-*******北六经街*甲*号房产转让 是否国资 国资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资产描述 资产转让 项目子资产 实物类别 房屋土地 标的名称 (****)****-*******北六经街*甲*号房产转让 标的所在地区 **省 / *** 地址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现场查勘安排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 *、踏勘日期:*月**号上午**点**分,报名截止时间*月**号中午**点,须提前打电话预约登记看房;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上传提供加盖公章的《现场查勘书》,在项目附件材料中自行下载; 其它披露信息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底价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本次出售的房屋资产(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号)以实物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该建筑物的完整性及品质,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涉及的座落位置、面积等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成交价款不受其影响。 *、该房屋资产未办理土地权属登记,经评估人员现场走访当地不动产中心(或房管局),该房屋资产可以正常办理交易,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可根据自己需要自行办理房屋所在土地的权属登记,所需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沈交所不做任何沟通协调工作。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 该房屋资产购置年限较早,按照现有政策土地增值税等可能偏高,受让方应充分予以了解。 *、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办理受让申请登记前已对本次转让项目存在的问题和瑕疵风险了解清楚,对此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该资产一切现状并参与受让,自愿承担参与本次受让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评估报告及其重大事项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交所无关。 *、意向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的**%交纳保证金,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根据转让方要求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项目成交后受让方自行办理资产过户手续,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若房产有拖欠的煤气、水、电、物业、取暖等任何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此次房产转让的任何费用,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做好调查并谨慎考虑。在办理过户时,转让方按照自己的工作程序配合受让方提供相关材料,受让方不得强求转让方提供材料的时间限制,同时也不得因时间长等情况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对此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无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万元人民币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之前交纳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竞价规则 起始价(元) ******* 加价幅度(元) **** 是否起始价报价 是 限时报价周期(秒)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附件材料 项目附件材料 现场踏勘书—(****)******港集团有限公司*处房产分别转让.docx 现场踏勘书—(****)******港集团有限公司*处房产分别转让.docx (****)****-**********中路**号房产转让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 ¥***.** 万元 项目编号: GR****LN******* 保证金: ¥*** 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 ****-**-** ~ ****-**-**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LN******* 标的名称 (****)****-**********中路**号房产转让 是否国资 国资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资产描述 资产转让 项目子资产 实物类别 房屋土地 标的名称 (****)****-**********中路**号房产转让 标的所在地区 **省 / *** 地址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现场查勘安排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 *、踏勘日期:*月**号上午**点,报名截止时间*月**号中午**点,须提前打电话预约登记看房;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上传提供加盖公章的《现场查勘书》,在项目附件材料中自行下载; 其它披露信息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底价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本次出售的房屋资产(大房权证甘单字第**********号)以实物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该建筑物的完整性及品质,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涉及的座落位置、面积等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成交价款不受其影响。 *、该房屋资产未办理土地权属登记,经评估人员现场走访当地不动产中心(或房管局),该房屋资产可以正常办理交易,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可根据自己需要自行办理房屋所在土地的权属登记,所需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沈交所不做任何沟通协调工作。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 该房屋资产购置年限较早,按照现有政策土地增值税等可能偏高,受让方应充分予以了解。 *、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办理受让申请登记前已对本次转让项目存在的问题和瑕疵风险了解清楚,对此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该资产一切现状并参与受让,自愿承担参与本次受让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评估报告及其重大事项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交所无关。 *、意向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的**%交纳保证金,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根据转让方要求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项目成交后受让方自行办理资产过户手续,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若房产有拖欠的煤气、水、电、物业、取暖等任何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此次房产转让的任何费用,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做好调查并谨慎考虑。在办理过户时,转让方按照自己的工作程序配合受让方提供相关材料,受让方不得强求转让方提供材料的时间限制,同时也不得因时间长等情况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对此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无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万元人民币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之前交纳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竞价规则 起始价(元) ******* 加价幅度(元) **** 是否起始价报价 是 限时报价周期(秒)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附件材料 项目附件材料 现场踏勘书—(****)******港集团有限公司*处房产分别转让.docx 现场踏勘书—(****)******港集团有限公司*处房产分别转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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