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出让详情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关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西街兴隆小区20号楼4单元6层412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正文内容

竞买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西街**小区**号楼*单元*层***房屋(该标的物拍卖范围以评估报告显示内容为准,不含可移动物品。)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森和公证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有意者请自行前往标的物周边或物业了解实际状况。)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此房屋未腾空、腾房时间不确定、买受人可能存在延期占用,使用收益的风险。 *.因政策变动成交后如产生增值税,可能导致办理过户延期,请买受人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谨慎参拍。 五、标的物权属转移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属转移过程中所产生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买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天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人民法院执行局,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锡林南路支行,收款账号:*******************开户行号:************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十、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或联系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自治区*****森和公证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 ********人民法院 ****年*月**日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拍卖出让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