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出让详情

上海市嘉定区胜竹东路3870号1506室

正文内容

**金融法院 拍卖公告 **金融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拍卖标的位于******胜竹东路****号、****号共计***套不动产,分成***个标的进行一拍、二拍,经二拍后所有未成交不动产作为整体予以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胜竹东路****号****室。 房地产权证号:沪(****)嘉字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类型:办公楼;房屋用途:办公;所有权来源:**;权证核准日期:****/*/**;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年;总层数:**层,位于**层;房屋为单间,层高约*.*米,装修为毛坯,室内有污水管道可安装独立卫生间;房屋目前为空置状态。标的所在园区名为“佳兆业城*广场”,项目四至:**宝慧路、南至胜竹东路、西至澄浏公路、北临佳兆业小区,位于外环线以外,徐行板块。宗地号:***徐行镇**/**丘;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商住办、餐饮旅馆;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宗地(丘)面积:*****;使用权期限:****/*/**至****/*/**止。 评估价:**.**万元 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年*月**日**时至*月**日**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六、特别提醒: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八、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年*月*日**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户名:**金融法院;开户银行:农行****路支行;账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对于纳入限购政策的本*商品住房,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具体咨询限购政策,因买受人在本*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对于纳入限购政策的本*商品住房,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本院提交,本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十二、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支付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支付,原权利人支付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支付。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年*月**日**时前;联合竞买人应于****年*月**日**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五、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相关利害关系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方当事人、相关利害关系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法律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网拍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通知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变更,买受人或者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应持有效证件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如因预留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来本院办理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变更的,致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六、本标的(******胜竹东路****号****室)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京东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十七、若发现本次司法拍卖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拍卖辅助机构:**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刘先生***********、***-******** 联系地址:******沪太路****弄***号甲 举报监督电话:***-********-***** **金融法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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