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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城镇中山路154号、大堤路53号后幢201房租赁使用权拍卖公告

正文内容

租赁使用权拍卖公告 我单位委托**中邦拍卖有限公司定于****年*月**日*:**在***都城镇柳树塘大道**号*楼会议室(农村商业银行都城支行对面)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租赁使用权: *、***都城镇**路***号租赁使用权*年: 参考价:**** 元/月租金,保证金:*万元。 特别约定: (*)租期:*年,已成功租赁签订合同为准,租期内第*年起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升幅一次。租金每*个月缴纳一次。 (*)租赁用途:商业。不得从事食品餐饮行业。不得改变墙体结构。 (*)拍卖成交后*个工作日内承租人须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拍卖成交价*个月的合同押金及*个月的租金,并缴纳水电押金****元,租赁期满后承租人缴清各项费用后押金不计利息退回。 (*)评估费****元由承租人承担。 (*)拍卖成交后*日内承租人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付租赁合同押金按成交价*个月计收及水电押金****元,租赁期满后押金如数归还给承租人(不计利息)。 (*)拍卖租赁成交后承租人按租赁年限成交总价的(含递增)*%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即(成交价/月/年×租赁年限含递增)×*%=拍卖佣金额,拍卖当日起*日内缴清,逾期按违约处理。 (*)租金收缴方式及其它事项按拍卖标的清单、特别约定、拍卖规则、租赁合同约定执行。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都城镇大堤路**号后幢***房租赁使用权*年: 参考价:***元/月租金,保证金:***元。 特别约定: (*)租期:*年,已成功租赁签订合同为准,租期内租金不升幅,租金每月*号前缴纳当月租金。 (*)租赁用途:住宿。不得改变墙体结构。 (*)拍卖租赁成交后*个工作日内承租人须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拍卖成交价*个月的合同押金及第*个月的租金,并缴纳水电押金****元,租赁期满后承租人缴清各项费用后合同水电押金不计利息退回给乙方。 (*)拍卖租赁成交后承租人按租赁年限成交总价的(含递增)*%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即(成交价/月/年×租赁年限含递增)×*%=拍卖佣金额,拍卖当日起*日内缴清,逾期按违约处理。 (*)租金收缴方式及其它事项按拍卖标的清单、特别约定、拍卖规则、租赁合同约定执行。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有意者,于*月**日**:**时前将保证金转至以下账户。(户名:**中邦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 **** **** *****),以到账为准。 个人持身份证;组织机构持营业执照副本、公章、转账单、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复印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月**、**日标的所在地查看标的。详见拍卖清单。 资料索取查看地址: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单位办公室 *、********西路**号三楼 ****-******* 杨生 ***畜牧渔业技术推广站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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