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出让详情

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沙路1号美林阁小区1栋18层2单元1801室房产

正文内容

资 产 拍 卖 重 要 提 示 *.请竞买人于竞拍前按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对拍卖标的实地查勘,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优先竞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代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拍卖人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重要依据。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拍卖标的以拍卖时现状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及相应的风险。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竞买,在开拍前到拍卖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参拍人为买受人。 *.请仔细了解标的物详情和《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后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向拍卖人咨询。 **博隆拍卖有限公司定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paimai.caa***.org.cn)进行网络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高新区**路*号美林阁小区*栋**层*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新(****)*****不动产权第*******号。详见委托人提供的“**新**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编号:新**夏评报字(****)第***号”。 上述拍卖标的整体拍卖,拍卖成交后,按拍卖标的交付时现状向买受人交付。 起拍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数的倍数)。 预展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预展地点:拍卖标的所在地。 二、拍卖人在拍卖展示期间对上述资产提供咨询及组织现场查勘等工作,查勘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人统一安排。 三、竞买登记: *、请有意竞买者于****年*月*日**:**时前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个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 *、按照《拍卖公告》载明的保证金数额向拍卖人交付竞买保证金(可网银或电汇)。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拍卖成交后,按《中拍平台收费规则》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支付单个标的拍卖成交价*.*‰的平台软件使用费(单个标的的软件使用费上限为人民币**万元整)。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请竞买人注意中拍平台竞价界面的倒计时提示,以免延误竞价)。 七、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电话:****-*******、***********杨先生 联系地址:**********北路**号天际大厦****。 **博隆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美林阁房产竞买须知 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或规则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竞买须知》的全部内容。 一、拍卖标的:位于*****高新区**路*号美林阁小区*栋**层*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新(****)*****不动产权第*******号。 二、上述拍卖标的拍卖涉及的房产建筑面积、结构、装修和质量等情况,详见委托人提供的“ **新**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编号:新**夏评报字(****)第***号”,拍卖标的以拍卖时实际状况为准,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三、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状况有异议的,可在竞买登记前提出。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表明竞买人同意并遵守本《竞买须知》之全部条款,对拍卖标的之现状全部认可。 四、拍卖日前,竞买人须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向拍卖人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和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法人竞买请提交法人营业执照、竞买代表(竞买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自然人竞买请提交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向拍卖人交付**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请竞买人通过网银、电汇或转账等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交付**博隆拍卖有限公司(请备注竞买人单位名称或姓名)。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光明路支行;行号:************;账号:***************。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用于充抵买受人应支付的拍卖佣金或拍卖成交价款。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前往拍卖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 八、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向委托人交付全部拍卖成交价价款(含扣除拍卖佣金后剩余的竞买保证金)。 九、买受人如逾期交付拍卖价款,委托人可按每日千分之五向买受人收取逾期付款滞纳金。逾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天,超过此期限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可直接按本《竞买须知》第十八条的约定办理。 十、买受人按约定向委托人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拍卖人将买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的剩余部分)直接交付委托人。 其他竞买人在拍卖过程中,未竞得拍卖标的又未违反本《竞买须知》约定的,所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日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退还竞买人。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依法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若拍卖不成交,拍卖人不收取佣金和其他费用。“中拍平台”按拍卖成交价千分之一点五收取的平台软件使用费由买受人支付。 十二、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委托人按该拍卖标的交付时实际状况向买受人交付拍卖标的。拍卖标的交付买受人后,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房产变更过户手续。 十三、房产变更过户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增值税、所得税、交易费、公用维修基金等税、费,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由买方承担的由买受人支付,应由卖方承担的由委托人支付。 十四、拍卖标的交付买受人之日前欠缴的水、电、燃气、通讯等应缴未缴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房产交付之日起产生的上述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该拍卖标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办理的竞买手续及其提交的文件和资料,是本《竞买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买受人具有下列行为的,视为违约并将取消竞得资格: *、买受人开出的转帐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买受人违反本《拍卖须知》和《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规则》中有关拍卖价款、拍卖佣金及其他有关费用支付条款的约定; *、买受人违反本次拍卖的其他约定事项。 十七、如买受人违约,其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经委托人同意对该项成交的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拍卖所产生的全部佣金和费用;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须补足差额,且原买受人不得参与再行拍卖。 十八、因竞买人或买受人违约,拍卖人或委托人由此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评估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各类损失和费用全部由该竞买人或买受人承担。 十九、其它未尽事宜,由拍卖各方当事人另行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博隆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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