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出让详情

汶川县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天全县城厢镇广建北路100号6栋2单元11楼1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正文内容

**省***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中载明的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本案已委托**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辅拍机构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 **省***人民法院 公告 本院定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省***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人民法院)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省*****镇广建北路***号*栋*单元**楼*号房屋 评估价: ******.*元 起拍价: ******.**元 保证金: *****元 增价幅度: ****元 财产所在位置 *****镇广建北路***号 不动产权证明号 川(****)***不动产证明第*******号 唯一号 ****** 所有权人 ***源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规划用途 住宅 实际用途 住宅 建筑面积(㎡) 产权证登记面积约***.**㎡ 所在楼层/总层数 **层/共**层 装修 无,毛坯 优先购买权人 无 提供文件 *、法院裁定书 *、拍卖成交确认书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本次拍卖标的物开发商暂未取得产权证,仅有不动产权证明号,宗地有查封,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暂无法过户、办理房产证;且标的物土地使用权类型不详,若为划拨,涉及的土地出让金、收益金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务必自行前往有关部门了解房屋登记、宗地查封等相关情况并承担相应风险; (*)本次拍卖以房屋现状为准,本院负责腾退交付; (*)据标的物物管介绍(物业费*.*元/平方米/月,生活垃圾清运费**元/月),水电气、大修基金等其他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 (*)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且在公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调研,到相关部门了解标的物产权登记情况,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人民法院不对拍卖标的任何已知及未知瑕疵承担任何保证责任。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不得以房屋不能登记、合同约定面积和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房屋位存在质量瑕疵等为由向本院提出异议。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因议价不成,本院依法提起网络询价,京东大数据、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做出网络询价报告,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元、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元。即评估价为******.*元。经本院合议庭合议本次拍卖起拍价为******.**元。详见附件:阿里拍卖网询报告、京东拍卖网询报告,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自买受人领取过户裁定之日起**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将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竞买人请自行了解第三方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产状况等,审慎决定。本次拍卖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依法承担。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网络服务提供者; 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年*月**日**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年*月**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若为联合购买,应在****年*月**日前向本院提交联合购买手续。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年*月*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详见淘宝尾款支付说明)。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裁定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理。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十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财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助拍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进入此链接https://www.aliwork.com/o/sczpyydj、亦可登录**助拍官网www.**zhupai.com或关注“**助拍**”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咨询或看样预约电话:***-******** 本院监督电话:****-******* 本院地址:***威州镇太阳岛政法小区 淘宝技术咨询:***-***-****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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