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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夏邑县建设路南段西侧天龙湖·运河城43幢1单元3层东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正文内容

**省******人民法院 关于**省***建设**段西侧天**·**城**幢*单元*层东户的 拍卖公告(第一次)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省***建设**段西侧天**·**城**幢*单元*层东户(证书:********,建筑面积:***.**平方米) 委托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竞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情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由相应主体承担,法院不承担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年*月*日**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人民法院执行款专用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省******人民法院,本院拍卖标的物仅由***法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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