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出让详情

温州市鹿城区象门街徐衙巷公寓3幢125室非居住用房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拍卖时间:2024年7月12日)

正文内容

现委托**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对外披露,定于****年*月**日下午*时整在**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进行投标式拍卖,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二、承租人条件: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承租方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银行**支行 )。 *、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银行**支行);并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起租金递增*%,第四、五年租金相同,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取整至百位数,不低于竞价保证金)。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有意竞买者,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个人凭身份证)及上述所需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若信息披露期满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时止 报价书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 咨询、报名地点:******江滨东路*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楼**拍卖行有限公司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 出租方咨询电话:****-******** 现代集团业务举报:****-******** 现代集团纪检举报:****-******** **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 **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拍卖行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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