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出让详情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关于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叶先村东兴西路32号房屋被征收安置补偿房票权益(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正文内容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区灵昆街道叶先村**西路**号房屋被征收安置补偿房票权益,应安置建筑面积:***.**平方米。 注意事项:(一)本次拍卖权益内容详见《灵昆街道**村改造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协议书》(房票安置),在竞拍之前买受人必须自行与拆迁办(*****区灵昆街道办事处)了解权益具体情况及注意事项; (二)根据房屋拆迁产权调换补偿安置协议及灵昆街道办事处复函,该房产的原权利人(被执行人陈显中)按“一三落地”安置方式最高可以领取价值*******元的房票。如果选择货币补偿,权利人可以领取拆迁权益(不含户增及奖励)为货币补偿款******元,详见拆**置协议及**区灵昆街道复函。(三)该权益中包含原权利人安置的房票,买受人继受该权益后有关于房票的认领、开票、选购房等注意事项以及后续具体过户方式请咨询拆迁办(*****区灵昆街道办事处)和当地住建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其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四)房票使用人在使用房票时应严格遵守《**瓯**产业集聚区房屋征收补偿放票安置实施细则》: *、房票安置是指征收人比照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政策,将相应的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以房票形式核发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购买政府商定商品房的房屋征收安置行为,是在货币补偿、产权调换补偿方式基础上新增的一种补偿方式。同一份协议只发放一张房票。 *、可购房源。供房票购买的房源类型为政府商定商品房。政府商定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以房票结算的位于瓯**产业集聚区区域内已取得预售许可或房屋所有权已首次登记但尚未出售的房屋。选择购买政府商定商品房的,不限制购买套数、不限制购买面积,协商确定的商品房项目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定期向社会公布。具体名录以*房地产交易监管部门公布为准。 *、房票使用: (*)房票使用人。房票实行实名制,对象为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不得买卖、抵押、非法套现,非直系血亲或配偶间不得赠与使用。直系血亲或配偶间赠与使用的,应签订赠与协议并公证,赠与协议经公证后,受赠人可以作为房票使用人。 (*)使用期限。房票自出票之日起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个月,逾期将视同自行放弃房票奖励,选择使用房票购买政府商定商品房的,房票生效日期为被征收房屋腾空验收后,非因房票使用人原因导致房票有效期届满时商品房尚无法提供购买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公告**房票有效期,**期间给予计息。 (*)房票购房。购买政府商定商品房的,由房票使用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超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可-*-代为支付的部分,由房票使用人自行补足。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可代为支付的额度为票面金额。如房票使用人为多人的,购房合同应由房票使用人共同签订。房票使用人可选择房票一次性付款,也可选择房票支付首期款,再办理商业银行贷款,但购买同一套商品房只限一次拆票。 (*)使用报备。房票使用人确定认购房源时,应当将房票交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其中房票票面金额大于购房金额的,房票使用人需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申请拆票后再交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款项后依据有关规定与房票使用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 (*)拆票收回。购买政府商定商品房的房票,根据房票使用人申请予以拆票,拆票金额由房票使用人按照*场商品房买卖相关付款金额确定,但购买同一套商品房仅限办理一次拆票。拆票后的房票有效期保持不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拆票后,根据被征收人使用情况收回已使用的房票进行核对后予以核销。 (*)期满处置。被征收人逾期未使用房票购房的,在房票到期后可申请以货币兑付,兑付金额应按照货币补偿政策计算金额,并按照货币补偿金额计算的出票之日一年期贷款*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计息。(根据灵昆街道复函显示权利人可以领取拆迁权益(不含户增及奖励)为货币补偿款******元,具体详情需和灵昆街道拆迁办咨询)。(五)买受人需承担权益过户(可能包括二次过户)产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六)拍卖成交后,原《灵昆街道**村改造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协议书》权利与义务均由买受人继受。 买受人须在充分了解上述事项后再参加竞买,一旦竞拍成功,不得以“权益内容不清楚、权益内容有变动或法院拍卖未告知”等理由悔拍,否则要承担不利后果。 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工作日)。 特别提醒:本院已委托“**八方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产权办理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办理安置房产权初始登记及过户登记之需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被执行人应缴纳的所有费用)。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下午**时**分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以本次拍卖规定的保留价予以抵债的,应于本次拍卖流拍后次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申请抵债,并于次日将价款全额缴至本院,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在第十三条规定时间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区府支行,账号:*********************),于缴纳拍卖成交价余款之日起七日内持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省******人民法院(地址:******行政中心区**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拍卖成交后的余款交纳时间,成交价低于***万元(包含本数)的拍品,买受人应于拍定之日起**日内全额缴清买受款;成交价高于***万元的拍品,买受人应于拍定之日起**日内全额缴清买受款。拍**即网拍平台成交日,并非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日期。 十四、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建议来法院一楼执行事务中心刷卡或通过银行转账缴纳拍卖余款,请不要通过支付宝直接付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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