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出让详情

昌吉市人民法院关于昌吉市105区1丘2栋2单元202室(昌吉市和谐丁香园南区2号楼2单元202室)(变卖)的公告

正文内容

变卖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上午**时起(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位于******区*丘*栋*单元***室(***和谐丁香园南区*号楼*单元***室),产权证号新*******不动产权第*******号,房屋证载建筑面积***.**平方米,*室*厅*卫,南北朝向,总层数*层,所在*层,不包含地下室。(标的物以实际现状、面积为准)。 评估价格:******.*元 变卖价:******.**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辅机构联系。 三、变卖方式: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任意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 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家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向者请联系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五、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所有权变更、办证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双方各自全额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法院、辅助服务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变卖竞价前**日通过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万元以内)或**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人民法院;账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分理处;行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手续。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的**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十、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联系人:**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人民法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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