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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关于家电电器一批(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正文内容

**壮族自治区***龙圩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桂****执***号之二 本院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户名:***龙圩区人民法院)对存放于***龙圩区龙圩镇下廓街**-*号-***号、-***号车库(恒福居)内的一批家电电器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存放于***龙圩区龙圩镇下廓街**-*号-***号、-***号车库(恒福居)内的一批家电电器【详见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拍卖标的为一批家电电器,机型款式***余件【详见查封(扣押)财产清单】。目前暂存放于***龙圩区龙圩镇下廓街**-*号-***号、-***号车库(恒福居)内。该标的物基本全新,但存放有一段的时间,有积灰。部分电器为样机,现场勘查时无包装。该标的有查封有抵押。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 其他情况:该标的物成交后产生的搬运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法院对该标的质量情况、使用期限等不作承诺。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有意购买者自行到标的物现场了解咨询。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统一竞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延时的除外)。 标的物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每次增价幅度*,***元或*,***元的整数倍),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委托手续请至少于开始拍卖前**小时交至法院)。逾期未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或拍卖成交后补交委托手续的,本院不予认可。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咨询、展示选样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看样需提前预约,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标的物详情请见网络拍卖网页。本院已委托**联合拍卖有限公司代为进行拍品推介及展示,竞买人需要咨询、实地勘查标的物,请与上述公司进行联系集中看样的相关事项,如无预约,则不再安排集中看样,联系电话:****-*******、***********小李。 *特别提示:该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机构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参加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予以没收。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法律文书给买受人。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和数额。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使用的一切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核实。买受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到税务部门先行代为缴纳标的物出卖人就本次拍卖应承担的税款,缴纳后五个工作日内凭缴税票据及税收申报表等有关材料到本院办理退税手续,逾期未缴纳或未办理的,由此产生的滞纳金及有关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户名:***龙圩区人民法院,子账户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十一、对本次拍卖标的物主张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或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据材料,逾期则不作处理。 十二、上述拍卖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经通知可联系到的相关当事人,无法通知或没能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五日后视为已经通知。 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龙圩区西南大道***-*号 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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