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出让详情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关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西八家户路768号天山·博雅文轩25号住宅楼3单元601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正文内容

拍 卖 公 告 ***伊州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上(网址:http://www.rmfysszcw.gov.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八家户路***号**·博雅文轩**号住宅楼*单元***室,房权证号:乌房权证高新字第**********号;权属情况:现势,宗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其他结构,房屋用途:住宅,权利性质:出让,登记时间:****年*月**日,房屋性质:*场化商品房。总楼层/所在楼层:*层/*层。 *、该标的物北临博雅文轩**号住宅楼,南临道路,西临*****第七十八中学北校区,东临博雅文轩G**号楼,附近(***米范围内)通有**路、**路、**路、**路、**路、***路、***路、***路、***路、***路、***路公交车;周边有*****第七十八中学北校区、**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建材校区)、锦苑花园、银河青城等配套服务设施。 特别说明:该标的物未腾空,有抵押,欠缴****年暖气费****.**元(不含滞纳金),欠缴物业费***.*元。标的物所有欠缴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水、电、暖、物业等)一切以实际发生为准,成交之日前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能否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确认,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费用,介意者慎拍!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活动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自行到达标的所在地看样。 四、延时出价功能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迟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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