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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关于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大刘家镇府前路13号4单元3层1号房屋(变卖)的公告

正文内容

为全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文件要求,更好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提升标的成交率及溢价率,充分吸引更多主体参与竞买,本标的物竞买人可咨询法拍贷业务。 咨询电话:****-********、***********、****-******** 特别提示:贷款相关事宜系第三方机构业务,竞买人可在充分了解相关要求后自愿办理,与本院办理案件无关,特此提示! 重要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于****年*月*日起施行。 竞买人应当符合本地区和上级法院限购政策规定的要求,竞买人应当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房产不能过户和悔拍等相应所有法律后果,竞买人无法确定的可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变卖公告 ******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省******区大刘家镇府前路**号*单元*层*号房屋。标的物为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标的物的拍卖范围及价格仅包括不动产自身价值,不包括室内动产设施及物品。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业、水、电、采暖费情况不详,请自行了解并承担。 本标的的评估价值为:**.*万元,变卖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为*****元,竞价幅度为***元或***元的整数倍。 标的物所在地:**省******区大刘家镇府前路**号*单元*层*号房屋 二、 变卖流程: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变卖结束(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时间安排由法院具体确定。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如标的物暂不具备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买受人需待办理条件符合时再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缴纳余款后,领取成交确认书日期由法院通知买受人本人,领取地址:******区人民法院(地址:******区中心路三段**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七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七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成交后*日内一次性一笔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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