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出让详情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关于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大刘家镇府前路15号3单元2层2号房屋(变卖)的公告

正文内容

为全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文件要求,更好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提升标的成交率及溢价率,充分吸引更多主体参与竞买,本标的物竞买人可咨询法拍贷业务。 咨询电话:****-********、***********、****-******** 特别提示:贷款相关事宜系第三方机构业务,竞买人可在充分了解相关要求后自愿办理,与本院办理案件无关,特此提示! 重要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于****年*月*日起施行。 竞买人应当符合本地区和上级法院限购政策规定的要求,竞买人应当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房产不能过户和悔拍等相应所有法律后果,竞买人无法确定的可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变卖公告 ******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省******区大刘家镇府前路**号*单元*层*号房屋。标的物为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标的物的拍卖范围及价格仅包括不动产自身价值,不包括室内动产设施及物品。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业、水、电、采暖费情况不详,请自行了解并承担。 本标的的评估价值为:**.*万元,变卖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为*****元,竞价幅度为***元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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