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出让详情

新蔡县人民法院关于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300号1号楼2单元10层1002(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正文内容

拍卖公告 **省***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省***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标的物情况:拍卖标的物是位于******陇海西路***号*号楼*单元**层****号房产,依据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记载,不定产权证号为“豫(****)***不动产权第*******”,产权人为李想,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总高**层、位于第**层,外墙瓷砖、塑钢窗、入户防盗门,两梯四户(电梯),户型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室内地板砖/木板转,内墙壁布/漆,整体壁柜、橱柜等装修。评估范围包括其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及室内固定的装修,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物品和设备等。该房产毗邻陇海西路,周围有禧泰家苑、阳光城丽景公馆、新园小区、***第六十四中学等,地理位置良好,周围环境较好,公共配套设施齐全,适宜居住(详见房地产评估明细表)。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加价幅度:****元,保证金:*****元,保留价:******.*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天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个人竞买资产的,需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淘宝用户名、支付宝帐号,法人需本人到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状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统一看样时间:****年**月**日前,联系电话:***********、****-*******。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数不限制,一人报名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两人及以上竞拍的,价高者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八、标的物产权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不负责办理产权过户。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法律法规**策由相应主体负担,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网络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支行营业部,账号*******************)。 十、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联系地址:**省***驻新路西段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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