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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昆明市西山区棕树营小区组团19幢1单元203号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正文内容

******人民法院 关于******棕树营小区组团**幢 *单元***号房产的 第二次拍卖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棕树营小区组团**幢*单元***号房产。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竞买人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拨打电话提前三天预约,根据具体预约看样人数进行安排。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该房屋欠费情况:具体欠费情况以实际产生为准。 *.房屋以现状为准,******棕树营小区组团**幢*单元***号房产内物品不在交付范围内。 *.标的物是否有户口,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职权部门落实,法院不负责房产内原户籍的查询及迁出,户籍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视为瑕疵。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法院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拍卖标的仅有合同备案登记的,拍卖成交后,法院仅负责变更合同备案登记,符合办证条件时,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在本次拍卖过程中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对于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若买受人垫付的,买受人可在收到本院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及时向本院书面提出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自收到本院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裁定书)之日起超**日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申请退税权利,本院将依法发放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对于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情况,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查询并自行协商处理,与法院无涉。物业费、水、电等能否办理变更手续及办理变更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八、对上述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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