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连州市大路边镇大坳村委会(大村、细村、源塘、鸭公塘)村民小组上依岭等243处林地(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正文内容
拍 卖 公 告 (一拍) **省****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上午**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省****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房产的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如下: ***大路边镇大坳村委会(大村、细村、源塘、鸭公塘)村民小组上依岭等***处林地(详见评估报告,注:位于***大路边镇黄太村委会黄西田村民小组土地公坑的林地【不动产权证号:粤(****)***不动产权第*******号】不纳入拍卖范围)。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特别提醒:请意向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阅读评估资产报告,并实地查看标的物,拍卖标的物将以实物现状为准,不对林地、林木的数量和品质以及类别等做任何担保。 特别提示: (一)买受人取得标的物后,对林地及林木办理变卖成交后的报备、进行日常经营管理、买卖交易、砍伐等事项需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安全生产法》和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其产生的税、费和砍伐、搬运、装车、运输过程中的费用以及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费用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林木砍伐、搬运、装车、运输、对外买卖等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意外事故、法律纠纷等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和责任。 (三)标的物最终使用权面积、林木数量、树种、大小以接收时的现场实物和主管部门核发的权属登记文件记载数据为准。本院对使用权面积、林木数量、树种、大小差异、品质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意向买受人需自行到现场查看林木,自行到林权相关部门了解情况,该林权是否拖欠相关税费等,是否有相关的费用没有补交给政府部门,是否有相关费用应当补交给当地村、社,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负责(本次拍卖法院不负责协调买受人与林地所有人、村委、村组等之间的合同关系及相关争议)。 (五)标的物实际面积与原登记面积如有误差,则以发证部门在变更登记发证时确认的面积为准,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标的物按现状交付,交付时标的物可能存在与评估报告或实际现状不一致的风险,如不易发现的瑕疵、缺陷、损毁等,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及拍卖前通知情况:*.暂无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的,应于拍卖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人身份参与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关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无法通知的,在网拍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如有联名竞拍、委托竞拍等情况均应于拍卖五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本院不予受理。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休息)。不进行集中看样,请自行看样,咨询电话:***-********。 五、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特别(重要)提示: 如因解决与他人的纠纷、积欠承包款/苗木收购款、积欠水电费用、重新签署承包经营合同、实施新的经营方案、恢复原样、腾退占用、修复设施、看管、保险、环保、超面积及违章建筑处理、行政处罚等涉及的全部费用及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自行实地看样。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本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本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拍卖财产如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可能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变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八、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本院不负责清场,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税、费、金的种类和金额竞买人应自行向税务机关了解),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省****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银行****支行,账号:**************,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粤**执****号”,以便法院查收],并在交齐拍卖款后待本院通知十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地址:******启德路**号)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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