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人民法院关于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街道北滨河中路1268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正文内容
**省***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省******十里店街道北滨河中路****号。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的七日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年*月**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行***支行 账号:*****************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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