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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闽0926破3号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正文内容

**中茂精密铸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省****级人民法院于 **** 年 * 月 ** 日作出( ****) 闽 ** 破申 **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茂精密铸造有限公 司破产清算一案(以下简称“中茂公司”),并指定**省*** 人民法院审理。**省****级人民法院于 **** 年 * 月 ** 日 作出( ****)闽 ** 破申 ** 号决定书,指定**普道清算服务有 限公司**分公司担任**中茂精密铸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查清中茂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确保清算工作的顺利开展, 维护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决 定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聘审计机构对中茂公司进行财务审计 工作。经与**省***人民法院确认,管理人现根据《企业破 产法》之规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茂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工业区 * 幢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正春经营范围:机车部件、精密铸件、剪具配件、机电配件、汽 车零部件、机械零部件、五金制品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审计机构工作期限、工作内容 *、对中茂公司截至 **** 年 * 月 ** 日的以下内容进行破产 初期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或根据管理人需要而出具专项意见、解 释、说明等: (*)在法院裁定破产清算日,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负债等情 况。 ( *)在法院裁定破产清算受理日前一年内,被审计单位有 无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无偿转让财产、对没有财产担 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 是否存在不正常的财产波动或账务调整。 ( *)在法院裁定破产清算受理日前六个月内,被审计单位 有无个别清偿或者被银行划扣的款项。 ( *)被审计单位注册资本出资情况,出资有无不当减损。 ( *)被审计单位经营过程、处置财产过程有无可追回财产 (如有无隐匿、转移财产、有无被侵占财产、有无虚构债务等)。 ( *)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巨额财产或优质财产下落下明的 情况,或是否存在账外资产或账外投资等情况。 ( *)破产实务涉及的其他需要的审计工作。 *、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出具破产终期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意见或专项调查等。 *、在中茂公司破产清算终结之前,根据管理人的工作需要, 就破产程序中的有关事项向管理人提供服务或支持。 *、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 *、协助管理人在破产清算期间的税务申报工作及缴纳税款 工作。 *、协助管理人接管债务人及盘点债务人财产、财务账册、 凭证。 *、需要审计机构服务的期间:自管理人委托之日起,至中 茂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止。 三、参选条件 *、参选机构及拟派人员应组建专门的审计团队,具备法定 审计资质; *、鉴于债务人账册有可能存在缺失,参选机构及拟派人员 (至少三名注册会计师)应具有破产或经侦审计业务经验; *、参选机构与本案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 关系; *、参选机构及拟派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部门或行 业自律部门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参选机构需入选人民法院司法审计名单库。 四、参选材料 参与竞选的机构提交的竞选文件格式自拟,但应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本机构愿意参 加选聘的函; *、中介机构的资质、资格证明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中介机构注册证书); *、竞聘机构的简介和工作业绩(包括但不限于:本机构基 本情况、团队人员组成、团队负责人及其工作经验、团队人员执 业资格证书、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破产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等) 并提交相关经验和资质的证明材料; *、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①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②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③出 具的资产审计符合资产审计、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④如材 料存在虚假则自愿接受包括解聘、降低工作报酬等后果;⑤与债 权人、债务人、其他相关人员无利害关系)。 以上竞聘材料提交一式叁份,并加盖机构公章、骑缝章。 五、参选方式 *、参选机构应于 **** 年 * 月 ** 日 ** 时前与管理人指定联 系人电话联系,同时,前来管理人办公场所递交相关申报材料(工 作日 *:**——**:**,**:**——**:**)。 *、管理人联系地址:***东侨区福宁北路 * 号 ** 号楼 * 单元 ****。联系人:周敏,联系电话 ***********。 *、管理人将综合考虑报价、专业能力、工作方案等因素进行评审,分别确定审计的首选机构和备选机构。备选机构将在首 选机构无法胜任工作时直接替代。评审选定后,由管理人与中选 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如仅有一家审计机构提交竞选材料且满足选 聘各项条件的,则该机构为中选审计机构。 六、特别说明 *、管理人若无法从中茂公司接管到财务账簿,将会调取中 茂司名下银行账户的全部银行交易明细。 *、中茂公司资产状况可以结合管理人调查财产情况及其他 确定。 *、中茂公司负债情况可以结合债权人债权申报及审核情况 确定。 *、本次审计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 费、交通费等)均包含在报价之内,审计机构费用将作为破产费 用,由管理人于破产财产分配时支付。 七、解释权 *、对本次选聘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本公告仅为要约邀请,不构成要约。 *、未中选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和解释未中选原因。 特此公告。 **中茂精密铸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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