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建湖县学校食堂肉禽类食材集中采购单位征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正文内容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受***汇文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学校食堂肉禽类食材集中采购单位征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汇文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学校食堂肉禽类食材集中采购单位征集 *.招标内容:***域内各中小学、幼儿园猪肉类(冷鲜猪肉及相关肉制品)、牛肉类(冷鲜牛肉)、家禽类(含冷冻)食材根据学校采购需要提供采购配送服务。 *.项目分为三个包,分别是一分包:猪肉类(冷鲜猪肉及相关肉制品)食材;二分包:牛肉类(冷鲜牛肉)食材;三分包:家禽类(含冷冻)食材。 *.供货地点:招标单位指定*域内地点 *.本次招标食材必须是国内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 *.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资金来源:自筹 **.最高折率:**%(三个分包同时适用) **.供应商确定:每个分包各确定三名供应商,根据划分的区域,由中标供货商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供货区域后,供货商分别与区域内学校签订供货合同。 **.供货过程中,所供食材如被*场监督管理、卫生检验检疫等职能部门抽检认定为不合格的,随即取消其所有学校的供货资格,由其他供应商供应;如指定学校供货不到学校要求的,取消该校的供货资格,经招标人许可,由其他供应商供应;若供应之间相互恶意串通违规操作的,一经发现,中止供货资格,并将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年度财务报告或一年内的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由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B.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其他条件: *.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食材批发或零售、配送相关经营范围,且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企业,能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须为生产厂家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有控股关系的不同生产厂家只能由一个厂家出具授权,须提供所代表生产厂家的授权函和食品生产许可证); *.招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潜在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四、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每分包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多个分包的累计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直接从投标单位账户(基本户)汇出,汇至***汇文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账户,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电汇或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或现金存单等其他形式,否则无效(收款单位:***汇文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支行,账号:***************,联系电话:****-********),报名单位在****年*月**日*时前向***汇文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交纳投标保证金,在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后退还。 五、投标报名 凡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前(节假日不休)派代表到**************(*****广场C区***室)报名,报名时必须委派本企业员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报名办理相关手续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前 递交地点:***教师发展中心(近湖***路**号)录播教室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七、凡涉及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八、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九、其他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九、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本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体如下: ***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hu.gov.cn/ ***汇文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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