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歙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的公告

正文内容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公示》结果,**作为**省****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之一。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农能函〔****〕***号精神,为推进我*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区域内遴选一批有经验、有实力、有意愿从事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经营主体,共同实施******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综合利用项目。现将遴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主体类型 ****年,我*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主要支持秸秆能源化、饲料化、肥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五化”利用企业,促进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做大做强、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扩量增效,促进我*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稳步发展。 二、遴选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依法在*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机构等,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社、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从事农作物秸秆五化综合利用的经营主体。 (二)申请条件。 *、依法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或依法批准成立; *、有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账号; *、公司法人银行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 *、已建成项目技术改造或**项目需已完成立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用地批准等前期工作,且项目建设可于当年完成; *、能够落实自筹资金,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三、财政资金支持环节和补助限额 (一)支持环节。主要对经营主体在设施建设(办公用房、职工住房等不纳入奖补范围)和机械设备采购等环节形成固定资产的投资进行补助(已享受过其他部门类似财政奖补政策的,不再纳入本次支持范围); (二)补助限额。单个经营主体按当年新增投资不超过**%标准进行奖补,单个经营主体最高补助不超过***万元。 四、申报要求 (一)主体申报。具备条件的申报主体填写申请表(附件*),根据评分细则(附件*)附证明材料,按照装订目录(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复印件需加盖主体公章)报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行文上报*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王茗,电话****-*******)。申报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点整,逾期不予受理。 (二)专家评审。*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科商经信局等相关领导及专家对申报主体申报资料和生产、加工现场进行考评。分项目类型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项目承接实施主体。 (三)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 (四)签订合同。公示期满后,*农业农村局与最终确定的实施主体签订实施合同,明确项目要求、质量、完成时限及内容等要求。 **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该信息含有招标文件下载,因文件过大或文件格式问题,手机端不支持下载,移动会员不享有招标文件下载服务,如需下载请升级为网站会员或联系客服。网站会员可登录招标网官网下载。

官网网址:zhaobiao.cn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招标公告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